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招标问答(7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

2020年05月19日 打印 收藏

  问题: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作为代理机构,我们可以在招标文件里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开标的前一天吗?

微信图片_20200519130715.jpg

  张松伟(《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保函、现金提交的转账证明、支票、本票、汇票等,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作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文件里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本文分析同样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

  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提前,招标投标项目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24条,政府采购项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35条。这两个法条都规定了招标采购方式的等标期为20天,如果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提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其等标期就不足20天了。客观上,对供应商也不公平,减少了供应商对是否参加投标分析决策的法定时间(等标期20天)。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如果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也不能早于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定截止时间。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