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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如何实现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标准篇)

2020年02月11日 打印 收藏

  自从《危机采购更加呼唤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方式》一文见诸中国招标公众号以来,许多朋友提问:什么是互联网+供应链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是什么样子?如何才能实现这种采购?

  其实,这种采购方式早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正在对社会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京东和政采云等一批企业,包括阿里巴巴新鲜出炉的“阿里防疫直采全球寻源平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物资信息共享平台”的采购方式就是已经成熟和走向成熟的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的基本特征是技术构成高企、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供应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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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互联网+供应链采购”的基石


  关于如何才能实现互联网+供应链采购?它需要具备许多基础条件,其中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是重中之重,是实现互联网+供应链采购的基石。大家不妨到国家电网官网去浏览一下,各种采购对象的需求标准及其体系已经建立,包括国标、行标、企标等标准应有尽有;京东研发的标准商品库令业界羡慕不已。如此种种,都是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的先进成果。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提出某一采购需求和制定出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只有能够制定出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才能实现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方式。本文重点在于谈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建设问题。

  实践中,凡是实现了互联网+供应链采购的企业,对于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认识程度和投入强度都是极高的。他们有着深刻的共识:采购需求标准化是采购进入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时代的金钥匙。谁拥有了采购需求标准化谁就可能进入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时代;没有标准化就没有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方式。


  建立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非同小可,须国家出手,上下联动


  中央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十分重视,将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提出了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2018年7月,中央深改委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建立我国预算绩效标准化体系(预算是政府采购源头,预算绩效标准是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2016年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已经对供应链标准化建设作出要求。

  虽然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在一些企业取得了成功经验,但是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任重道远。

  据笔者体会:此事非同小可,非国家出手不可,非上下联动不可。

  为什么说建立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非同小可?因为建立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非一般主体所能为之。前面列举的企业实力超群。国家电网长期位列世界500强榜眼,阿里、京东位列世界500强中上游,而且是中国互联网企业三剑客,对互联网+供应链采购方式的技术开发运用水准傲视群雄。……正所谓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只有具备了相当实力主体才有可能建立起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例如,工程标准体系和工程定额标准体系是由国家建立的,建国以来几乎投入了全国各级各类设计院和大企业技术力量才得以完成。建立我国政府采购的需求标准体系的体量和难度不不亚于工程标准体系建设的体量和难度。

  为什么说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非国家出手不可?这是由采购人分布式的特点和采购需求及其标准化的内在规律决定的。所谓制定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对采购对象的经济技术、性能质量、功效用途等全方位的识别和定义活动。本质上是对采购对象的内在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活动。这种认识活动属于科学认知的研发活动。让从事日常办公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这种科学认知的研发活动的可行性是有限的。让从事采购代理的人员从事这种科学认知的研发活动的可行性虽然比国家工作人员要好一些,但就总体而言其可行性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处于分散状态下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研发这样的需求标准体系的可行性更是有限的。但是也绝不排除个别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研发出采购需求标准的可行性。因此,从国家绩效管理的角度看,政府采购服务标准体系建立更需要国家像制定工程标准那样直接出手。

  为什么说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非上下联动不可?虽然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最适合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但是发展极不平衡导致的各级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呈现多样性,又极大地制约了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推进。因此,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建设应在中央统一组织下分系统、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实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可分步实施如下:

  (一)国家或省立项、统一建设。由财政部门会同国家标准部门申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国家或省立项,进行顶层设计和协调统筹;各部门各地区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分工协作,分别从采购需求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多方面多层次开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不搞低水平、低效无效的重复建设。

  (二)市场运作、协会担纲。建立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涉及国民经济方方面面,涉及政府采购各类主体,不仅工作千头万绪,而且专业性极强。可以借鉴建设主管部门成功经验,发挥市场巨大潜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可以考虑推动成立中国政府采购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将包括采购需求在内的政府采购标准纳入国家标准化战略,由协会担纲操作。

  (三)知行合一、从我做起。实行互联网+需求标准化。使建立采购需求标准化过程与自己手头工作有机统一,使每一个采购活动都成为建立采购需求标准化的过程。“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将采购需求标准理念与采购管理实践深度融合,将各部门各地区实施建立采购需求标准化资源深度共享;坚决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实现大数据互联网+采购需求标准化。

  (四)突破难点、组织攻关。制定标准的过程是发现和凝练采购对象内在科学性的探索过程。其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言而喻,任何一蹴而就或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要充分发挥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整合资源、组织攻关。

  (五)通俗简约、精准高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政府采购活动大部分在基层的实际情況决定了我们所要建立的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必须要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精准管用、公平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广大政府采购当事人所掌握所利用,才能转化成为国家治理的行之有效的物质力量。

  最后,可以考虑赋予各级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建立和维护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工作职能,以保证工作的组织落实。同时可以考虑继续减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工作量,增加政府采购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量,包括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工作量,为互联网+供应链政府采购方式实施全面准备和创造条件。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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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弓,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会长,政府采购从业23年;全国人大《政府采购法》立法联络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起草人之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GPA谈判代表团成员;财政部和住建部专家;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高级经理学院任教;公职律师、会计师、招标师、仲裁员;长期从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项目1000余项,发表专业文章50篇;主持财政部PPP专家库(群)PPP项目采购专题讨论。主要讲授课程有招投标、政府采购、PPP、EPC、行政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单位内控建设、政府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税制结构与财政体制、新经济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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