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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PPP项目规范化管理初显成效

2020年02月11日 打印 收藏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投融资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重大体制机制变革。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引入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提高供给能力与效率是惠民生、稳增长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这项改革部署,近年来,昆明市积极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有效开展PPP工作,多举措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

  一、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一是通过向潜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推介有融资需求的PPP项目,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助推项目落地;二是加强在库项目进展跟踪,针对推进缓慢的项目,会同项目单位分析原因,邀请相关PPP专家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咨询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截至2019年12月底,昆明市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共52个,总投资1094.7亿元,涉及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扶贫等领域。其中,已签订合同落地实施项目40个,进入采购阶段开展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9个,处于准备阶段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3个。落地项目个数及投资额分别占全市入库项目总数和投资额的76.92%、89%,落地项目个数较2018年增加13个。

  二、持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

  紧抓财政部财金〔2019〕10号文规范要点,重点对PPP项目入库管理、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研判并形成政策解读上报市政府。积极落实规范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在库PPP项目开展规范性自检自查,督促完成20个项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推进缓慢等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加强项目规范监管。同时,认真贯彻财政部财办金〔2019〕40号文件精神,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工作措施上报市政府,同步做好有关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对昆明市部分纳入全国政府性债务监测系统的PPP项目开展核查及论证,未发现相关涉及新增隐性债务情况。

  三、防范政府支出责任风险

  按季开展在库项目财政支出及资金到位情况监测,严守“10%”底线。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县(区)进行风险提示,审慎控制新增项目规模及数量;对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充裕地区,积极鼓励和引导采用PPP模式。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40个落地项目共到位资金424.63亿元,其中,政府方支出到位资金54.59亿元,撬动社会资金370.04亿元。

  四、加强项目推介及业务实操能力

  精心遴选地铁5号线、宜良县一厂三网、经开区呈黄路(北段)西辅线工程、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4个实施进度快、综合效益好、项目成熟度高的项目,参加2019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进行现场推介,从更高更广层面增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作,为项目顺利融资推进创造有利条件;编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策汇编》并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着力提高基层项目单位政策理论水平和项目实操能力。

  五、全面落实PPP项目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政策要求,根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增长情况,及时修正调整市本级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并开展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支出责任方案研究,防控PPP项目支出风险。二是积极落实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对昆明市本级2020年进入运营期的轨道4号线、东格高速公路等6个项目开展预算申报审核,并将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年度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支出责任履行。

  下一步,昆明市将持续规范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一是严守财承支出红线,加强财政支出监测,积极防范财政支出责任风险,确实将项目支出比例严格控制在10%红线内。二是提高项目落地率,加强在库项目跟踪管理,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推进计划,加强节点控制,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对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履行程序后办理退库手续。三是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对在库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跟踪,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项目规范高效运行,提升项目产出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入库项目审核,严把入库关,优先选择、支持有稳定收益或使用者付费类项目及不过分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采用PPP模式,着力提高项目质量。五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信息公开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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