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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2020年01月15日 打印 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改革工作,1月10日,贵州省财政厅召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全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政府采购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必须着眼于国家治理全局,深刻领会新形势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要意义,切实明确新的使命,瞄准新的目标,扎扎实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会议强调,为确保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各级财政部门、各政府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都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准确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建立健全落实改革任务的工作机制,对照改革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建立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组织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为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各政府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要对标对表改革要求,刀刃向内查找不足,着力解决“五个不到位”问题,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千方百计压实压紧采购人主体责任。理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权责关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能负责、想负责的机制。

  加快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业务转型突破。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从程序合规服务向专业化服务转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进行有效对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倾斜办法,对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强制和优先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

  推动采购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逐步建立政府釆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多措并举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健全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互联网 政府采购”,通过信息化重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实现信用共享、异地评标、采购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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