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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政采执行进度考评

2023年05月19日 打印 收藏

  山西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5月开始,每月对省级采购单位采购累计执行进度进行考评排序。

  山西省财政厅提出,考评按采购项目进行。除框架协议、电子卖场执行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采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列入考评范围。政府采购执行进度计算公式为: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累计执行进度(%)=截至当月已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累计预算金额÷单位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0%。单位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上年度结转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财政厅每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累计执行进度进行排序。省财政厅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布省直各预算单位上月考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执行进度达到序时进度且排名前20名的,予以表扬;执行进度排名后20名的,予以批评。对连续3个月执行进度排在后20名的采购单位进行约谈。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直接影响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及奖惩。

  山西省财政厅还强调,各单位要站在服务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政府采购执行进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预算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负主管责任。要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项目推进各环节要具体到责任人,项目执行进度慢要追责到具体人。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采购前期需求审查,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同时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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