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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2021年09月14日 打印 收藏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JY-2021-41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202107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

第四章    项目需求……………………15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8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就其所需的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JY-2021-4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为规范做好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项目建设,完善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专业监理服务 。服务时间覆盖项目建设周期,约10个月。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交或缓交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监理服务的相关资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本项目 不接受  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时-14时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 江东北路188号 (省监狱管理局会议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李士康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时3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 江东北路188号 (省监狱管理局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李士康  陶工   ,联系电话: 025-86265248  86265298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 江东北路188号  ,邮政编码: 21003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2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局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或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709室免费领取,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若确认参加,请于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报名回函提交236739207@qq.com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人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采购人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人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规定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2.4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88号709室,联系电话:025-86265165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                                         

1.2 服务期限:                                             

1.3 补充条款: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及保密

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受托人的义务

4.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4.1.1 监理范围包括:                             。(参考项目监理服务清单)

4.1.2监理工作要求包括:

1)收到项目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全体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项目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建设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建设方案与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建设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审查施工方提交的项目进度计划,核查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建设方整改并及时报委托人;

8)经委托人同意,签发项目暂停令和复工令;

9)审查变更申请,协调处理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0)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1)及时、准确完整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及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成册,形成监理档案。

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4.2 履行职责

4.2.1委托人和实施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受托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实施方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受托人应协助委托人协商解决。

4.2.2 当委托人与实施方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受托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4.2.3 受托人应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实施方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4.2.4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受托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4.2.5 除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发现实施方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其予以调换。

五、委托人的义务

5.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实施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受托人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实施方。

5.2 参与和监督

1)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质量和 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2)委托人有权依法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其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六、 工程监理服务费用支付

见项目需求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3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纠纷解决

9.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鼓楼区。

  十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洁合同,合同格式由甲方提供

10.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方5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为规范做好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项目建设,完善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专业监理服务:

建设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监狱系统民警警用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监狱应急指挥调度和执法办公效率,我局拟建设移动执法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包含移动执法系统平台和移动执法加密终端两部分。移动执法系统平台支持移动执法加密终端在双系统(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三模式(即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下的执法模式和行政模式和非执法模式操作系统下的非执法模式)下运行,确保民警能够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指挥调度、安全防控、移动执法、警务管理等功能。

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

(3)了解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4)了解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设备到位情况。

(5)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6)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7)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8)在业主的主持下,进行系统验收;

(9)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10)核实已完工的数量、质量,报送业主做为支付价款的依据。

(11)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12)项目实施文档、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13)项目的整体移交。

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监理企业应具有ISO9001、ISO14001、ISO20000、ISO27001等认证,具有配套的网络环境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系统 软件、网络通信测试系统软件等

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人员配额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代表

1人

信息系统监理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

监理员

1

合计

4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项目组成员须具备网络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安全防范工程师等资格证书。具有CISS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认证证书。

3、在项目过程中监理单位要遵守人员配备要求,且要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成员。如有任意更换,按违约处理,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4、监理人员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驻场服务,在项目建设期间,驻场监理人员须严格遵守招标人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招标人单位的防疫、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要求,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招标人要求必须更换,直至终止合同。

监理范围:移动执法平台 建设及系统调试。

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服务费用,完成工作任务,无考核扣款事项,则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评审标准

一、报价(20分)

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数点保留1位)

二、监理大纲(30分)

2.1、整体项目的理解(5分)投标人提供监理大纲,提出对项目整体理解与工作思路的阐述,对项目建设内容理解透彻,工作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对项目建设内容理解较深,工作思路正确的得3分,对项目建设内容理解一般,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2、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和难点的把握及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评审,对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措施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得3分,对重点难点把握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3、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合理、分工明确、监理工作制度完善等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4、组织管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在监理大纲中所述拟采用的组织管理方案(项目质量控制、安全与保密措施、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现场组织协调措施等方面)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判,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5、监理目标及监控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在监理大纲中所述监理目标及监控措施(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评判,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6、项目档案管理(5分)针对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提供服务方案,从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服务团队(20分)

3.1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具有注册监理师的基础上,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计算机、信息工程方面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证书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相关内容应清晰可见,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经验的合同复印件)

3.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网络工程师或软件测试工程师或安全防范工程师或CISS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有1 人得4分,一证多人视为1证,1人多证视为1人,最高得12分。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近3个月),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企业实力(20分)

4.1投标人企业资信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AA级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4.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TSS信息技术服务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证书等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具有配套的网络环境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系统软件、网络通信测试系统软件等工具,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购置发票、资产卡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4.4投标人近5年内所监理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省级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业绩(10)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移动执法平台建设或相关)监理服务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二、磋商响应函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

 

 


 

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

文件6 法人授权书(原件)

文件7磋商响应函(原件)

文件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文件9  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单位:(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Y-2021-41号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

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三、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

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

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

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址:                         编:

话:                         真:

供应商开户行:                   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期:________________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报 价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项目人员资格材料(1人1表)

1、一 般 情 况

姓名


年龄


电话


职称


职务


本项目中任职


学习经历


技术认证


2、工 作 经 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或工程

项目中任职

主要作用

























 


四、监理大纲及相关承诺

……(格式自拟)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报名函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我单位认真阅读了贵单位JY-2021-41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项目监理的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确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磋商活动。

我单位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报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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