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三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YC2020-1203-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望花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抚顺向前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被投诉人1: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望花区税务局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西段8号
被投诉人2: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永大开发1号楼309号
相关供应商:沈阳建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建邦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30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建邦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认证证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由于建邦公司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无效,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相应得分后,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
财 政 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