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二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