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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一百六十九号)

2020年10月13日 打印 收藏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HG4191329

二、项目名称

“森林消防局电子政务外网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2号楼21层2501(园区)

当事人4:北京煜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惠东路5号院4号楼1103

当事人5:北京华胜诚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三幢B1-1442室

当事人6:北京瑞创联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

当事人7:北京威泰视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2号楼2278号

当事人8: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幢601室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部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书。2.招标文件测试要求具有倾向性。3.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分值设置缺乏合理性。4.招标文件对测试机构的要求具有倾向性。5.招标文件对测试报告的要求具有倾向性。6.招标文件对证书的要求具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举报人反映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分值设置缺乏合理性的问题成立。举报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均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国采中心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10月13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