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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一百六十三号)

2020年10月13日 打印 收藏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SM2020-3368

二、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妇产科、小儿内科、医师培训处、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0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维森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221室

被投诉人1: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

被投诉人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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