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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系统集成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政府采购等六方面开展改革

2021年03月16日 打印 收藏

  近日,上海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5方面提出31项任务,共207条举措。

  在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实现政务服务可网办能力达到95%以上,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全覆盖,推进一批(不少于100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等。针对部分高频事项,实行“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等。

  其中,针对部分高频事项的“无人干预自动审批”为上海本次提出的创新举措。该举措提出后,符合系统设定的高频事项,均可由系统自动审批,无需人工干预,将进一步提升各大高频事项的审批效率。

  与此同时,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一直是上海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标准,逐步深化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此次行动方案提出,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在全市推广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企业开办“一表申请”和“一窗发放”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等。

  在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上海将围绕市场准入,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执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六个方面深化改革。

  围绕安商稳商全方位强化企业服务,市发改委指出,将以“一窗通办”系统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市、区两级平台建设。预计市级平台可在今年6月前上线运行,区级平台实现全覆盖。

  同时,上海还将借助优化营商环境4.0版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帮办服务平台,加强帮办服务平台与各行政审批平台系统对接,审批信息同步推送给企业和服务专员,支持企业服务专员及时协调帮办。

  在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方面,上海将一如既往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常评常改、以评促优的常态化评价机制。

  2017年以来,上海已连续三年制定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1.0版到3.0版。经过三轮的对标改革,上海不仅全部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还助力我国在世行营商环境排名中达到世界前沿水平。与前面三版方案相比,4.0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涉及领域更广,覆盖面更大,普惠性和长效性更加明显。

  附《行动方案》下载链接:

  http://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10302/34bc120e2bf84c5e8a51e98d32235d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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