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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21版集采目录及限额标准,增加黑色金属冶炼等5个品目

2021年02月04日 打印 收藏

  近期,山西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山西2021版集采目录及标准》)。其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包括全国统一的30个货物、工程和服务品目。结合山西省优势产业,增加了货物类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限不锈钢材料和产品)、润滑油和工程类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装修工程、修缮工程5个品目。

  《山西2021版集采目录及标准》规定,对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项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其中,货物、服务达到10万元、工程达到30万元的,应按规则进行二次竞争。

  根据《山西2021版集采目录及标准》,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省市两级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县级为30万元;工程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全省统一为60万元。货物和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统一为400万元。

  《山西2021版集采目录及标准》要求,各采购单位应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原则,健全本单位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与监督问责,切实落实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各主管预算单位发挥主管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各采购单位要依据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同步、同时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名实相符、编实列细。

  《山西2021版集采目录及标准》强调,确定采购需求前,应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组织采购评审活动时,遵照“先明确需求、后竞争报价”原则;项目完成后,严按照采购合同验收,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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