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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

2021年02月01日 打印 收藏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在6个州市、县市区建立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系点,开启推动云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改革新模式。

  一是优选联系点。首批选取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总体工作开展较好、购买规模较大、基础扎实的昆明市市本级及呈贡区,玉溪市市本级及澄江市,大理州州本级及大理市等6个地区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联系点。

  二是明确联系工作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有关要求,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合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联系点经济和社会、财政状况等基本情况,摸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政策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推进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工作指导,紧密结合联系点实际,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改革健康规范开展。协助解决问题,了解和研究联系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分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等不同问题类型,深入分析,查找根源。总结典型经验,调查了解联系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有效做法,分析提炼典型做法和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在政策研究制定中积极利用成果。

  三是强化联系工作机制。联系点制度暂定2年时间(2021—2022年),主要工作方式为蹲点调研,每年赴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承接主体、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地方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在省级指导工作同时,联系点州市级财政部门同步确定联络员,加强对县区级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建立激励制度,每年年底对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表扬。

  四是压实联系工作责任。明确要求联系点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建设,将其作为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要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基础性工作,注重收集、分析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工作信息准确、反映问题真实。加强沟通协调,联系点要定期不定期反馈改革进展情况,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干事氛围,确保联系点制度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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