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财政部公告 | 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一采购项目被责令废标

2021年01月27日 打印 收藏

  1月26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二百七十四号至第一千二百八十三号10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主要涉及的问题有:招标文件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证书,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同类业绩、技术参数设置,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代理机构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中标公告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等。

  第一千二百七十六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责令采购人废标,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限期改正。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实践中有哪些表现呢?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王点表示,类似这样的情况有很多,如将需要xxx资质作为资格条件,然后评分中说xx资质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一分;或者要求需要有节能证书(或者别的证书、授权书等),然后评分中写提供一个产品节能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或者要求具有xx技术要求/或xx服务承诺,但在技术分记分中没有把这个技术(或是服务)排除出去。还有可能是一些商务条件,比如交付日期、质保期等,将这些条件作为资格要求后,在评分时又对供应商交付进度加快,质保期加长给予加分。

  第一千二百七十九号、第一千二百八十号信息公告中,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代理机构未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双被财政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可见,采购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

  如果采购人代表发表了不当意见,采购代理机构该做些什么呢?87号令第四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KZB2011GDG300805

  二、项目名称: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建设项目岩心库工程自动化立体库仓储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福园二路9号

  被投诉人1: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7号大院

  被投诉人2: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审专家的客观性打分标准不一,打分细节不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19415006032

  二、项目名称:全国公安政治工作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中关村国际创新大厦11层1101-1103、1106-1108室

  被投诉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当事人: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用友政务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3层101-A01至A10室、4层101-A01至A1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用友政务公司不具备同类合同业绩,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6.用友政务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7.招标文件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7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六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T2011A29

  二、项目名称: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168号

  当事人2: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1幢18层1-18B01A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反映:1.评标委员会样品打分不一致。2.评标委员会违规要求代理机构修改资格审查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采购人反映的问题1、2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ZX(CG-G)2020-00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星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香坊区公滨路49-1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11088号凯利广场西区5号楼第1-3层西5-20

  当事人: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证书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7816

  二、项目名称: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办公楼多联机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义森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288号之二B2003房

  被投诉人1: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被投诉人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招标文件同类业绩、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3批常规消耗装备(器材)项目(第十五包)”(项目编号:TGPC-2020-A-0135)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同时,招标文件编制违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七)项、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八十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3批常规消耗装备(器材)项目(第十五包)”(项目编号:TGPC-2020-A-0135)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同时,招标文件编制违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八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FUT-ZJ-2020-020/0773 - 041GNAHHWGK2708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智慧物流实践平台建设项目(二次)(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宝路39号8幢230室

  被投诉人1: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被投诉人2: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相关供应商:苏州牧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牧星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333号现代工业坊5号厂房4楼D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苏州牧星公司提交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无效响应招标文件。投诉事项2为:中标公告内容不符合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八十二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BF2019032(S)

  二、项目名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当事人2: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307、2309号房间

  当事人3:双翊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新光巷169号

  当事人4:云南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9号

  当事人5:昆明阿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2A6-1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反映:本项目部分供应商存在进网许可证过期、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采购人反映的部分问题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八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4200262

  二、项目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谈判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引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2号楼1008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盈科世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世通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2号楼26层2625

  当事人:北京外国语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世通公司投标产品不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19.世通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多媒体交互设备”、“无线投屏”等5个产品的共18项指标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世通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三、服务要求”中相关内容的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14-17、19、20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2、3、5-13、18关于世通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的问题成立,关于世通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2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