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财政部公告 | 要求投标人对相关程序签字确认,一代理机构被责令限期改正

2021年01月26日 打印 收藏

  日前,财政部发布第一千二百六十三号至第一千二百七十三号11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主要涉及问题有: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由停止评审,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代理机构违规要求投标人对相关程序签字确认;未按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未按规定将质疑答复书面通知有关供应商等。

  第一千二百六十六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责令代理机构就要求投标人对相关程序进行签字确认的行为限期改正。

  代理机构违规要求投标人对相关程序签字确认,这种情况实践中不时发生。如一公开招标项目因一投标人迟到,造成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为让项目按原定计划执行,代理机构将上述情况如实告诉另两家投标人,告诉他们采购活动面临的两种选择:一是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二是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让采购活动按既定流程进行,但投标人承诺不追求上述违规行为的责任,并放弃相关质疑投诉的权利。两家投标人协商后,签订同意书,大意为两家投标人自愿同意让迟到投标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事后不会因该行为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或投诉。实践中,这种因投标人之间的内部妥协换来的程序推进现象不时出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本的初衷是想通过承诺书的形式让采购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避免因重新采购耽误采购任务执行、避免支付更多的评审场地费用或评审专家费用,但是这种承诺书、同意书真的能规避麻烦、真的能以承诺的方式掩盖非法的事实吗?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公司律师白如银表示这种承诺书、同意书并不能掩盖本身的违法行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应予拒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应接收……这些都是法律制度明文规定的。不是一纸承诺书、同意书就能掩盖的,事后,若采购结果不能让作出承诺的供应商满意,他们再行质疑投诉,反而会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

  第一千二百六十八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成交公告公布内容不全,财政部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发布成交公告的问题限期改正。成交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哪些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ZSPP-2020-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财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成都西南航空港开发区机场路常乐一段3号

  被投诉人1: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1幢3单元18楼14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6为:采购人的废标理由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由停止评审侵犯了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事项3-5为: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由停止评审,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2、6不成立,投诉事项3-5成立,但不影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废标决定的合法性。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四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鸿沨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14层J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HFZN20052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鸿沨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HA2020022 (3)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正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1幢2单元18层3号

  被投诉人: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号

  当事人:四川大学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中软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C座12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北京中软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ZZH20-0949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全区高海拔地区消防站生活保障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创业路7号

  被投诉人: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旅游花园小区2栋3单元1楼2号

  当事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铭心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路与将台路交叉路口西南角F'地块商业楼三层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2.评标过程违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同时,责令代理机构就要求投标人对相关程序进行签字确认的行为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873-2001HW2L0400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机房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8层2座901

  被投诉人1:北京中医药大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被投诉人2: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北一巷一号3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磋商文件技术指标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ZB-GJZ2020-055-02/DDWH202010

  二、项目名称:东北大学2020年第十批货物采购项目—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三期)(一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百脑汇90甲5号1312B

  被投诉人1:东北大学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川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居住区二期住宅商务中心A区南端9A号(住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成交公告公布内容不全。2.天川公司成交金额不合理。3-4.成交产品大华摄像机、大华球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天川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4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发布成交公告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六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92-209B05530162

  二、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向阳红05船船载操控支撑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无锡德林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林街道芙蓉中四路99号

  被投诉人1: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

  被投诉人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WA032

  二、项目名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本科体质测试中心仪器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重庆德卢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29号附7-21号

  被投诉人1:重庆大学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5为:招标文件的部分技术要求具有指向性,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1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KGS(ZB)-20200325

  二、项目名称:湖南大学ZK-2020003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一:湖南大学数据治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希嘉创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1号楼8层B802

  被投诉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当事人:湖南大学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潜在供应商未按照合法流程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代理机构未将质疑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人。2.代理机构违规组织重新评审并改变中标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将质疑答复书面通知有关供应商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沙颍河地形图及断面测量I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贺丞路238号

  被投诉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当事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相关供应商: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水淮河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本项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中水淮河公司存在控股隶属关系,中水淮河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诉事项2为:评审专家应当回避。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七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CX200904W

  二、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项目(广东补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国采中心认为投诉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该认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