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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多举措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2019年09月29日 打印 收藏

  近年来,省财政通过探索实践联合采购、批量集采、统采分签、部门集采、全省联动等新型采购模式,精准合并“同类项”,多维度共享采购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提升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一、探索实施联合采购。对多个采购人的相同采购需求,指导采购人横向联合,实现小规模同标的快速采购。比如,《山东省志》综合服务采购,各分志编撰出版任务由不同省直单位承担,但基础资料整理、审稿、调图、校对、设计、印制等须完全符合省志出版标准且高度统一,分别组织采购难以实现出版要求,省财政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指导7个分志编撰承担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仅较好实现了编撰出版的一致性,更将7个传统采购活动一次完成。二、大力推行批量集采。对不同采购人的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求进行汇集,科学设计交易机制,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议价能力,实现大规模优惠采购。2019年,又对原有批量集采机制进行改造,缩短采购周期,允许直选产品,有效提升了采购速度。2014-2018年,累计通过9次采购活动完成653家省直预算单位和部分市的9.9亿元9个品目的采购任务。2019年以来,已经组织了4次采购活动,完成采购1.1亿元。三、积极实行统采分签。对行业系统内部采购相同标的的同类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采购,各具体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实现行业内或系统内多层级快速采购。比如,对全省部分统型要求高、规格标准统一的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搭建简便、快捷的全省消防部队采购平台,并对上架产品和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持续为全省各级消防部队提供专业、高效、规范、便捷的装备采购服务,目前,已累计完成5.8亿元采购任务。四、积极实施全省联动采购。对全省各级同类型差异化采购需求,由主管部门组织协议供货入围采购活动,确定具体产品、价格及服务等,并由中标成交厂商确定优质、充足的供货商队伍,各级采购单位共享使用该采购结果,分别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实现多预算级次差异化需求的集约化快捷采购。比如,公务用车全省联动采购,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完成入围采购,根据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确定入围车辆品牌型号、价格、服务等内容,省直及市县采购单位均可在入围车型中直接选择车辆,不仅落实了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和绿色采购要求,更获得了比分散采购更加优惠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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