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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湖管委会召开第一次专题推进会

2019年07月23日 打印 收藏

  7月19日,江苏省洪泽湖管委会召开第一次专题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洪泽湖管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推进《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工作计划》落细落实。管委会副主任、省水利厅厅长陈杰出席会议。

  陈杰指出,洪泽湖是淮河流域洪水的蓄泄中枢,是南水北调东线的重要调蓄湖泊,是江淮生态大走廊的生态绿心,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省委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专门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常委会研究推进洪泽湖生态环境治理,省政府研究对洪泽湖管委会进行调整完善,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委常委、省纪委蒋卓庆书记多次调研指导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要求相关厅局和沿湖地方政府全力实施《三年工作计划》,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报告,省纪委监委和淮安、宿迁2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跟踪督办。副省长、省洪泽湖管委会主任费高云主持召开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部署推进洪泽湖治理和保护工作,并专程赴洪泽区调研洪泽湖圈圩养殖和住家船现状,要求全面落实《三年工作计划》。

  陈杰强调,管委会办公室作为管委会运转中枢,要充分发挥好总策划、总导演、总督察作用,切实抓好会商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约谈制度、联络员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管委会规范运行、高效运转。要抓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洪泽湖生态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图,通过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推动《三年工作计划》落实落细。

  陈杰要求,当前要围绕贯彻落实《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工作计划》,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湖泊违法行为要遏制。要遏制非法圈圩和非法建设、遏制非法排污、遏制非法养殖、遏制住家船和餐饮船污染,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二是专项整治政策要研究。省相关部门要会同市县重点抓好退圩还湖政策、退渔还湖,以及渔民上岸问题的研究,争取出台相关解决方案。三是重大项目实施要加快。对洪泽湖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要在遏制各类污染、恢复良好水事秩序的基础上,通过落实一批水利、交通、环境、产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面貌。四是两手发力要到位。一方面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省级各部门要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资金,多向洪泽湖区域集聚,沿湖市县财政部门也要加大洪泽湖治理保护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市场,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洪泽湖治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洪泽湖生态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五项制度》和市县《三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编制格式,讨论了《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关于在洪泽湖水域加强水利、公安联合执法的指导意见》。管委会各成员、沿湖两市六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杰,厅领导韩全林、周萍、季红飞、黄良勇出席会议,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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