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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消防电外网工程施工

2015年03月19日 打印 收藏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消防电外网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商参加。 项目编号:HGCZB2014-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电外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消防电外网工程施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2.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5 招标内容:消防控制线路、消防通讯线路和消防控制设备等内容。 2.6 计划工期:25日历天,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2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地企业可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授的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原件,授权委托书上标注投标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标注仅限本次投标使用字样,投标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207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主楼207室 联 系 人:裴景成 联系方式:0451-82569870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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