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馆三中心电梯维保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九馆三中心电梯维保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TZB(CW)2026-29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馆三中心电梯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34640 元,招标人为库尔勒国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维保单位须严格按照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负责九馆三中心合计 34 台电梯的全部维保作业及配套合规管理工作;维保覆盖电梯整机六大系统(机房系统、悬挂与重量平衡系统、井道导轨系统、门系统、轿厢系统、底坑安全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等全部相关设施设备。维保单位需严格依据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九馆三中心共计 34 台电梯(直梯 21 台、自动扶梯 13 台)实施全系统分级维护保养。 维保划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四个等级,高等级维保需完整覆盖低等级全部作业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逐级增设检修、校验等维保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馆三中心电梯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九馆三中心电梯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如响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法人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信誉要求:响应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等级为 B 级及以上;持有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予以等效认可。

备注:A1、A2 级资质许可范围全覆盖 B 级业务,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维保需求,均可参与响应。

(2)响应人须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属地备案,并取得有效备案证明;区外响应单位中标后须在库尔勒设立固定维保办公服务场所,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持证维保人员,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及驻场人员名单,承诺在备案完成后 30 日内为驻场人员办理本地社保,接受市监局及采购人核查;响应人须提供书面履约承诺书,未按期完成备案、未落实本地服务网点及驻场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 , 或被宣告破产 ,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 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如响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人前来报名请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人前来报名请携带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信息并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被委托人身份证;

(3)响应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等级为 B 级及以上;持有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

予以等效认可。备注:A1、A2 级资质许可范围全覆盖 B 级业务,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维保需求,均可参与响应。(注:以上证件均需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三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三份原件,并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加盖鲜章,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 , 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 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服务地点位于 库尔勒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响应网 上发布。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 ,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国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

联 系 人:刘国琴

电 话:13565761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佳

电 话: 13679292216

电子邮件: 18472950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