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建设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百丈峰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新余渝水区多产融合乡村振兴发展项目 |
| 工程地址 | 新余市渝水区 | 招标范围 | 新余渝水区多产融合乡村振兴发展项目设计 |
| 建筑面积 | / | 结构/层数 | / |
| 招标控制价 | 19317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7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 | 投标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 | 19317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92分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市大江工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19317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89分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公路勘察设计院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19317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88分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