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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急采购法律制度研究
十三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制度取得突破性成果,《政府采购法》亦进行修订完善,标志着政府采购工作迈入新台阶。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然爆发,政府应急采购制度领域的制度建设问题也随之凸显,如应急采购情形范围不清,采购程序、方式不明,采购过程混乱及监管、处罚不力等。应急采购制度作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组成部分,应在“效率优先”原则下,对现有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突破和改造,明确适用情形,细化程序设计。
2022年03月03日
关于《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若干意见(二)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020年12月,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简化叙述,笔者以该稿章节次序提出修改意见。
2022年03月03日
“制造强国”背景下招采体系完善与制度创新(下): 深圳的经验与启示
深圳,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自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时,便将制造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将制造业作为深圳经济的支柱产业。2020年,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7万亿元,制造业总产值占GDP比重已达35%以上,连续2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被誉为世界工厂的核心地带,远超全球同级别城市,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制造业第一城。
2022年03月02日
关于《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若干意见(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020年12月,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简化叙述,笔者以该稿章节次序提出修改意见。
2022年02月22日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招标采购领域有哪些影响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6号主席令,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同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02月22日
谈谈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质疑
  质疑,是《政府采购法》赋予供应商维权救济的机制。有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对质疑抱有畏惧心态,认为项目一旦发生质疑,就会被打破正常程序,影响整个项目进度,进而可能影响个人考核,甚至会影响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几率,因为代理机构会被采购人认为缺乏把控项目的能力。但,质疑真的是一件坏事吗?为什么会设置质疑这种机制?这种机制的本质是什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质疑机制产生的原因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明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2022年01月04日
如何看待代理机构的“内卷”现象
“内卷”,是当前十分流行的网络热词,大意是指非理性的内部竞争、内部消耗,导致人们的劳动在一个有限范围内“打圈圈”,付出与收益呈现递减规律,并且难以突破。
2022年01月04日
禁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2020年3月,A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活动以及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不得收取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
2021年12月07日
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利益冲突的探讨
政府采购涉及的利益主体和环节众多,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有监管部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六种角色;涉及的主要环节有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以及采购质疑投诉处理等。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有待完善,如何保障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1年12月07日
串通投标“顽症”与“防治”
串通投标是招投标市场中常见的一种投机形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举充分表明国家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
2021年11月09日
政府采购视域下法官资源配置问题研究——基于司法辅助服务外包采购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法官资源配置“剪刀差”现象普遍存在,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严重不足,随着法官员额制的施行,基层法院对于司法辅助外包服务的需求十分强烈,这也是司法改革发展形势所需。
2021年10月12日
政府采购视域下法官资源配置问题研究——基于司法辅助服务外包采购路径
关于政府采购法规修订及深改方案的若干误读
我国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充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结合具体国情和政府采购发展阶段,不断推动国内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然而,当前关于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修订以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所体现的具体思路,存在种种误读和偏差,对此,笔者提出自己的见解,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
2021年10月12日
培育链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日益成为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早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特别强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提出要把“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作为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并要求“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发挥“链主”在产业链供应链的“牛鼻子”作用。
2021年10月12日
政府购买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服务优势明显,数字证书互认仍需加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分工方案》明确指出,“要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电子招投标制度的发展和全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互联互通。
2021年09月06日
政府购买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服务优势明显,数字证书互认仍需加强
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全过程工程咨询策略研究
在新时代、新咨询背景下,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建筑行业正发生巨变,国家陆续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应对高质量的发展要求,咨询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传统招标代理业务已不适合当前建设管理模式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如何抓住新形势、新机遇实现转型升级是目前招标代理行业亟待思考的问题。
2021年09月06日
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全过程工程咨询策略研究
政府采购需求的法律定位与规范要求
政府采购需求是影响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要素,需求不明确会导致采购程序出问题、成交结果不满足要求。7月1日起,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这对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将带来重大影响。本文重点探讨了采购需求的法律定位与规范要求。
2021年09月06日
政府采购需求的法律定位与规范要求
评定分离实践中如何选用合适的定标办法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人是工程项目的首要责任人,是招投标活动的组织者,但实践中却面临权责脱节的尴尬。按照制度规定,项目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由此导致的矛盾在于,招标人作为项目责任人却无权选择中标人,评标专家负责评审却拥有实际定标权。因此,将定标权从评标专家手中转移到招标人手中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评定分离改革应运而生。
2021年09月06日
评定分离实践中如何选用合适的定标办法
如何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当前,招标代理机构要适应市场发展,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这是促进招投标机构发展的关键措施,能够突破客观因素限制,提升整个人才队伍综合能力。
2021年08月06日
用高质量服务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笔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多年,承担过一些业主方、投标建设方都满意的样本项目,也做过流标废标的项目。反思这些项目,笔者认为,能否提高招标代理从业者的个人能力素养,要从代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做起。让代理环节的每一个流程服务都达到高质量,是决定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成败的关键。
2021年08月06日
用高质量服务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采购需求编报的“不”与“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法规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近期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采购需求范围、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然而,实践中,在采购需求编报过程中仍然存在“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统一、标准不规范”等问题,有的是概念不清“误犯”,有的是人为操作“故犯”,可见,完善采购需求编报刻不容缓。
2021年08月06日
维护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也十分活跃,一方面,由于代理机构素质良莠不齐,导致了市场竞争无序,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建设迟缓,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021年07月16日
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处罚及治理
串通投标,也简称串标、围标,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时常出现的词汇和不良现象。本文从基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2021年07月16日
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处罚及治理
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评标专家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评标专家库按级别可以划分为国家级库、省级库、市级库、单位级库,不同级别的评标专家库还可按照行业进行进一步细分。不同级别、不同行业的评标专家库在标准、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差异比较大,信息化水平也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水平的提升。
2021年07月16日
准确理解运用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认为需要投标人对其作出必要解释、说明,通常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设置该环节,有利于评标委员会准确地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把握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对投标文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异议和投诉的发生。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不用、错用甚至滥用投标文件澄清说明的情况。如何正确、合理使用澄清说明程序,一直是实操中的疑难问题,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作初步探讨。
2021年07月16日
准确理解运用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新发展格局下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考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新发展格局下,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加严峻的挑战。
2021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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