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能适用不可抗力吗?

2020年05月0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问题:此次新冠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如果一方因为公司有人感染引发隔离,导致人手不足,不能履行合同,适用不可抗力吗?

  张松伟: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不能适用不可抗力。

  判定合同履行是否适用疫情不可抗力,关键在合同签订的时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在疫情发生之前签订的合同,构成不可抗力;如果在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原因在于,疫情发生之后,大家都对疫情有了基本认知,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会充分考虑疫情对合同履行的所有不利因素。这种情况下,疫情已不再具备不可抗力必须具备的三个“不能”的必备要素。

  此类合同如果因一方当事人对疫情预计不足,导致合同不能如约履行,不适用不可抗力,应当适用“情势变更”。

  何谓情势变更?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该条规定了情势变更规则。

  提问人的问题应当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先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可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据情势变更原则来进行裁决。

责编:冯君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