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逐步推动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制度优势,今年取消了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首次实现集中采购目录全省统一,明确各市县统一执行新目录要求。同时,适当增加品目,目录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共34个品目。新版《目录》中,大幅提高并分级分类设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其中:省市县三级货物、服务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别提高至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工程项目分别提高至100万元、60万元、60万元;省市县三级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别提高至4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一并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适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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