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展望和趋势预判

2019年12月23日 作者:耿鸿武 打印 收藏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经历了20年的建立和完善,虽然阶段性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阶段集中采购最被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大部制改革医保强势介入集采,行业充满期待。随着医保机制从项目付费制度到复合付费制度的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DRGs付费等将成为主导模式,医保作为支付方的议价能力大大提升,药品、耗材在医疗机构的运营中从“利润来源”到“经营成本”的变化,使得其参与采购的积极性大幅增加,议价的意愿和能力大大提升。二是,集采乱象层出,强化监管、完善机制迫在眉睫。近年来,药品集中采购分散化、碎片化趋势明显,省标、市标、医联体(医院)标穿插进行,很多地市实施中存在操作不规范、违反公平竞争、朝令夕改、不严格执行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三是,数据不联通,全国药管平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带量采购”与“最低价联动”机制上相互矛盾和制约。兼顾到区域间的采购规模、使用结构、配送距离、回款条件等因素,“一刀切”的价格联动不利于市场发展,不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五是,带量采购形同虚设,难以保障真正的“量”。量价挂钩是市场规则的体现。目前几乎所有省份的文件中都有带量采购的表述,但绝大多数仍停留在政策层面。目前,广东药交所的“团购”、上海的“GPO”及唐山“量价控制”等在一定程度落实了带量采购,但效果仍需探索和完善。“4+7”试点中也提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最终结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六是,两票制不能搞“一刀切”,应该以效率高、成本低为原则。七是,集中采购中的回款问题亟待解决。公立医院拖欠货款问题由来已久。目前来看,在医院强势、监管乏力的当下,单靠政府监管、插手医院财务并不现实。八是,地方保护政策随处可见,屡禁不止,有待进一步纠正。九是,国产药品应该鼓励发展,不能再“纸上谈兵”。十是,药品集中采购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段需要持续完善的长旅程。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未来做出趋势展望:
      1.降价和控费依然是集中采购的主要目标
     医保筹资增长率降低与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间的矛盾尚未解决,控费和降价依旧是未来医改的核心,而集中采购则是实现降价控费的重要途径。
      2.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入新一轮的调整期
    2018年大部制改革对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了重新规制和调整,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被赋予新的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新部门一定会在过去近二十年的集中采购的经验和基础上,提出新的思路。
      3.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式将更加多样化
     国家鼓励集中采购的创新探索,允许医改试点城市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等,各地不断尝试新型集中采购模式,如集团采购(GPO)、跨区域联合采购、多种形式的价格谈判,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4.“直接挂网+议价”成为各地的主流模式
    截止到目前,所有新出省级集中采购项目都采用了阳光挂网模式,这也为多种形式的议价提供了土壤。省级挂网价逐渐成为入市的“门槛”,真正拥有定价权的是医疗机构、地市、医联体等议价主体。未来“直接挂网+议价”采购模式出现频率会更高。
     5.量价挂钩、价格动态调整等成为普遍要求
    国家多份医改纲领性文件均提及要“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分析各省目前的集中采购政策,量价挂钩、价格联动已经被普遍使用。总结日本、台湾等地区的经验,价格动态调整已经成为控制价格上涨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也有很多省份采用了这一政策。
     6.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已经成为现价段医保支付的政策要求,医疗机构采购主体地位不断凸显。这将大大调动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积极性。
     7.集中采购与医保改革结合越来越紧密
    医保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从单一付费向复合付费方式的转变,按病种、人头、床日、DRGs等新型的付费制度将广泛推广,按照目前政策安排,2020年前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将实施临床路径,而上述措施与集中采购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近两年,上海、福建、浙江、安徽、山西、甘肃等省的医保部门已经积极地参与到集中采购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福建还开展了医保支付价格下的阳光采购。相信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一定会将医保和集中采购政策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
    8.跨省联盟采购模式成为政策引导
   从“7号文”和“70号文”提出探索跨地区联合采购后,三明联盟、京津冀联盟、陕西十三省联盟、华东四省一市联盟、粤鄂联盟等相继成型,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也推出11城市采购联盟。在国家政策对跨地区联合采购的态度由“探索”升级为“鼓励”的情形之下,未来各地还将衍生出更多的合作模式。
    9.医药领域的两票制全面推行流通格局改变
   2018年药品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全面实施,近期国家医改工作重点又提出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高值耗材的“两票制”,虽然两票制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至少在目前国家的政策不会放松要求。
    10.GPO采购模式或将迎来发展春天
   从美国GPO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和台湾地区1995年进行的健保改革看,按病种付费制度催生和推动了GPO的繁荣发展。2018年将是我国医保制度的变革年,按病种付费是重要的抓手,这也一定会催生我国GPO采购模式的深化和快速发展;2016—2017年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 GPO 的试点,且有进一步范围扩大的趋势,这种政府主导的GPO为集中采购的改革积累了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以市场为主导的第三方GPO也一定会出现,且会分化出医院、医联体、药店、流通企业、PBM等多种丰富多彩的方式,GPO的春天即将到来。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