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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纳入信用管理

2023年04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含以往年度)进入区县级、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各区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将清退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纳入信用管理,情节严重的应通报批评并抄送相关主管部门。通知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投标保证金收退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全部清退。各区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清理结果通过本级公共服务平台或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责编: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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