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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

2022年11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共建共享第一批试点项目已总体建设完成,台州市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衢州市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及数据应用管理、台州市路桥区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管理等3个项目运行稳定,功能相对完善,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起在全省推广共享。省级统筹规划第二批试点项目10个,分别为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掌上办应用管理、监管图谱应用管理、绿色建材应用管理、营商环境评价管理、远程异地开评标管理、钱塘共富馆建设管理、富春山居品牌馆建设管理、履约验收管理、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管理。各试点牵头单位要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区域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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