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建立临床急需进口药械跨境采购机制

2022年11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本次推广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共18条,其中,在建立急需药械准入和全流程监管新机制方面,《通知》指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为解决跨境找药难等问题,探索急需药械审批管理新机制,一是创新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急需药械的进口使用,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核确定使用急需药械的医疗机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作为首家实施“港澳药械通”试点医院;二是完善进口药械使用管理,建立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的品种遴选、跨境采购、进口验收、储存使用等机制。细化进口医药器械范围和申请医疗机构资质条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不含大型医用设备);三是加强进口药械监督管理,建立急需药械监管制度,明确对医疗机构、采购企业在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对急需药械申请、采购、进口、配送、使用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实现全流程追溯、全链条监管。此条先行在特定范围内推广。


责编:彭淑荣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