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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评审专家可自愿选择是否成为应急专家

2022年05月0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修订发布了《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评审专家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是否成为应急专家,应急专家主要用于应对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需要及时补抽的应急情况。由于应急补抽项目的特殊性,应急专家原则上不得多次拒绝应急补抽项目的随机语音电话邀请,不得在同意参加应急补抽项目评审工作后进行请假。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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