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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异地评标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

2021年10月15日 作者:王健民 打印 收藏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推广应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倍受青睐。尤其是2020年以来,为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得到广泛运用。远程异地评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物理时空屏障,将不同地域的同类评标专家有效对接,实现在线交流、在线评审、在线打分,同步化运行、无纸化操作,异地完成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结束后,异地评标时段内的监控录像等信息自动上传到大数据终端,全程留痕、可查可溯,为在线监管提供了便利。不过,实践中,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也存在网络对接难、事项协调难、评审费统一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评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远程异地评标常见问题

  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涉及网络使用与维护、评标设施管理、评标场地分配、专家身份核验和操作系统使用等事项,需要多方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并非软、硬件备齐即可实现那么简单。常见问题有:

  网络故障是运行中的“拦路虎”。网络互联互通及系统稳定性是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的前提。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如端口不匹配、带宽不够、信号传输不稳定、音视频设备不给力、操作系统出差错等,都将使远程异地评标功亏一篑。一是网络不兼容。不同地域的网络运营商不尽相同,接口不匹配,导致网络间互联互通受影响,信息化平台不兼容,操作系统不能同步运行,无法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二是网络稳定性差。网络传输速度与稳定性密切相关,一些平台在建设初期没有考虑远程异地评标问题,预留的提速空间不够,信号质量差,网络不稳定。三是网络安全存在漏洞。网络安全包括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信息源的真实性,信息操作的准确性等。目前,市场上可支持远程异地评标的网络平台较多,但经过专业化安全认证的却比较少。另外,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非统一协调组建,彼此独立,多数不兼容,所使用的网络通道和操作系统“五花八门”,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难度较大。

  增设专业化系统设备成本较高。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除利用现有的评标设施外,还需建立特殊评标场所,增设专业化设备系统,增加运行维护人员,只有软、硬件条件都具备,才能夯实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一是评标环境监控系统。远程异地评标室要配备电脑、视频会议终端、全程监控摄像机、拾音器等,能够对评标室的全画面(视频、音频)远程监控、可录制存储,可留痕备查。二是评委个人监控系统。利用评委评标使用的电脑,结合摄像头、耳麦等小型集像、集音设备,对每位评委的评标情况进行全过程视频、音频实时采集,实现在线监控。三是评标桌面操作监控系统。在评委使用的电脑上安装桌面监控程序软件,评委从打开电脑开始,软件就自行启动,对评委电脑操作痕迹进行实时记录。四是视频会议系统。评标专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沟通交流,主要包括评委视、音频沟通,在线文字交流,电子白板,文档共享等功能。可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投资成本是比较大的。

  隶属关系变更,组织协调困难。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为例,2013年之前,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由招标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因二者均隶属于市住建委,涉及兄弟城市工程交易中心之间的横向配合和省市两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纵向推动,协调起来比较方便;2013年以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整合,原隶属于住建系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管部门随之发生变化,行业监管与交易服务从行政上脱离,其协同性因行政管理体系的分割而有所下降。

  主副场服务不均衡,作用发挥欠佳。凡是安排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多数都是大项目,金额大,投标者多,评标时间一般都五六个小时,有的超过十个小时,不得不启用“隔夜评标”设施,或者临时封标次日再评,工作人员需加班加点提供值守服务,非常辛苦,也没有“报酬”,长此一往,就出现主、副场“供给”与“输出”不对等现象。一些地市几乎每周都作为副场对外提供服务,而作为主场需对方提供服务的却很少。多次作为副场对外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因人员经常性加班,身心疲惫,给正常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片面强调程序公正,评审效果较差。个别地方为防止评标工作受到当地人为因素的影响,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凡是采用综合评估法且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进行评分的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均要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对技术标进行评审”。但是,副场的评委因对主场的工程项目不太熟悉,标前准备普遍不足,评标时敷衍了事,马虎大意,有的匆匆给出评分,有的干脆直接抄袭其他评委的打分,评审效果差强人意。

  标准不统一,专家评审费支付难。专家评审费是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应得的劳动报酬,接受该劳动报酬是评标专家的权利。因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同一个项目抽取到不同地域的评标专家后,有时尽管在同一个专家库内,但专家的评审费发放存在疑义,如按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则付费较高,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太乐意;如按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则付费较低,评标专家不乐意;如各自付费,则出现“同工不同酬”现象。

  远程异地评标对策建议

  远程异地评标尽管便利较多,但在推广应用时应当充分论证,因地制宜,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有序推进,切不可仓促上线,更不可运行不下去了再“改弦易辙”。建议采取如下对策,扬长避短,善加利用。

  统一制度规范。各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管办”)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对远程异地评标所涉及的行业规定、技术规范等有关事项认真梳理,汇总出共性问题,解决好个性问题,逐项商定,达成共识,统一指导、协调各方,为远程异地评标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

  制定实施细则。省公管办牵头制定本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互之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网络要求、组织管理、场地安排、专家抽取、评审、监督、专家评审费发放等问题“一揽子”予以明确,提高远程异地评标的可操作性。

  评标设施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要求对现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换代,设置专用评标室,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相应机位,确保其电脑、视频会议终端、全过程监控摄像机、拾音器、耳麦等设备可供远程异地评标使用。

  扩大评委来源。要扩充评委来源,变局部“小远程”为广域“大远程”。只有评委资源足够丰富,可供选择的区域足够多样,评委被“围猎”和“公关”的可能性才会减小,才能从根本上发挥远程异地评标的优势。

  开展专项培训。为了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并组织网上答疑,使工作人员、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机构都能熟练应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切实发挥其“强项”作用。

  做好监督管理。省公管办依据监管权责设定审计部门和各级行政监督部门的端口权限,对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全过程在线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招投标异动情况自动识别和提前预警,真正做到“一张网”汇聚所有信息、一平台监管评标全程。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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