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山东莒县:加强绿色采购监管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09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年来,山东莒县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规范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动政府绿色采购顺利开展。一是突出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依据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等因素,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二是落实绿色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和此类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采购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的其他内容。三是加强绿色采购政策宣传。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力度,增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绿色采购意识,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未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