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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州中心卫生院中心供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08月11日 打印 收藏

集州中心卫生院中心供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采购人)委托,拟对集州中心卫生院中心供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询(2023)10号

2.采购项目名称:集州中心卫生院中心供氧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人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98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发放询价文件,不得更改询价文件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产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医疗器械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及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报名表。以上资料现场递交或以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发送“476431041@qq.com”。

注:以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需附报名费凭证截图,若备注有误或未发、漏发报名资料,代理机构有权拒发招标文件。

报名费转账方式:

1)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

银行账号:123943952551

2)微信转账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转账

注: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询价报名表

 

询价报名表

                                                     

报名时间:          

 


项目编号


   


联系电话


   


QQ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注:1.供应商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有关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本表,对字迹模糊、错写、未按规定填写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的,采购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1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本项目开标室(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十一、联系方式

人: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编:636500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16011071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编:635600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9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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