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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规征言 82万亿表外业务面临缩水

2016年11月24日 打印 收藏

银行业迅速增长的表外业务,正在成为监管层监管的重点之一。

  昨日(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指引》),将表外业务范围扩展至“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明确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等五项原则,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所谓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截至去年底,其规模已达82.36万亿元。按照此前规定,表外业务仅涵盖担保类、部分承诺类两种业务类型。

  虽然新《指引》对表外业务的类型进行了“扩容”,但其规模却可能“缩水”。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杜征征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表外业务扩张面临收缩,资产配置荒将加剧。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则表示,“这可能较大程度抑制部分潜在高风险业务(的扩张),也可能会加速低风险、高透明度业务(的发展)。”

  部分业务优势将消失

  近年来,迅速增长的银行表外业务,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引起监管层高度关注。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新《指引》,重点明确了银行表外业务类型,应遵循的五大原则等问题,并指出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

  杜征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表内业务受到各种考核等的限制,商业银行倾向于做大表外业务,前几年表外业务规模发展相当迅速。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6)》,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含委托贷款)余额82.3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2万亿元,增长24.48%。表外资产规模相当于表内总资产规模的42.41%,比上年末提高3.07个百分点。

  魏骥遥亦分析指出,近两年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极为迅速,风险管理较为混乱,风险积聚速度也较快。比如,过快的发展使得同业理财面临客户、资产严重同质化问题;受期限错配影响,银行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积聚速度也比较快;银行代销理财产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情况也加剧了表外业务所承载的风险。

  针对新旧《指引》在表外业务界定范围上的变化,魏骥遥表示,新《指引》将表外业务分为了四类,较之前版本更加明确地区分了不同产品的属性,能更好地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

  其中,担保承诺类业务应该会占用银行资本,导致部分表外业务优势消失。例如,不少同业理财业务需要保函,而新的分类中保函被分在了担保承诺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未来这部分同业理财业务可能会被划入担保承诺类,对同业理财业务形成一定影响。

  银行风险偏好或降低

  除业务类型“扩容”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新《指引》还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时,应当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五大原则。

  对此,魏骥遥分析指出,目前,由于监管对表外业务没有硬性要求,因此该业务在信息披露方面有所欠缺,尤其是对于运行期间的情况披露较少较差,投资者较难掌握产品的实际情况。新《指引》明确“信息透明”原则,在表外业务产品透明度方面,加强了对于风险隐匿的防范,明确了监管报送的规范性及报送内容,能使公众及第三方机构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情况,并对银行表外业务起到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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