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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降杠杆有利于经济发展

2018年08月23日 打印 收藏

  主动降杠杆有利于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劲,要以结构化去杠杆为基本思路,把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文/武文卿

  8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回答路透社记者“企业降杠杆在一定程度上会不会不利于经济增长”、《 上海证券报》记者“企业降杠杆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有哪些进展”等问题时表示,主动降杠杆有利于消除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隐患、有利于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劲。要以结构化去杠杆为基本思路,把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劲

  【优质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可以优化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也使潜在的增长率得到有效释放。】

  陈洪宛分析,从长期、从宏观看,主动降杠杆有利于消除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隐患,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劲。实际上“僵尸企业”依法破产,优质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可以优化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提高宏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还使潜在的增长率得到有效释放;整个降杠杆会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增长。

  就具体操作层面和个案而言,一些降杠杆措施也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如云南锡业、中船重工等企业,通过市场化债转股、股权融资、优化债务结构等措施,减轻了企业债务负担,生产经营状况得以改善,从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债转股、破产、股权融资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的7个途径,对坏企业的坏杠杆要出清,对好企业要支持通过增强资本实力来降杠杆,精准施策、好坏分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实施结构性去杠杆,不能简单地把去杠杆和经济增长对立起来,选对路径、选对时机,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去杠杆,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国际清算银行近期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已连续6个季度环比下降。

  另据统计局数据,2018年6月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6.6%,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市场化债转股稳步推进,从已经落地的云南锡业、中船重工等项目看,债转股降低了企业财务负担,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深入推进结构化去杠杆

  【深入推进结构化去杠杆,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优选企业、优选资产,推动低效无效企业退出市场。】

  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破”、“立”、“降”上下功夫。2018年5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以结构化去杠杆为基本思路,把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相关市场主体,遵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结构化去杠杆,不断推动企业降杠杆相关工作取得进展。2018年以来主要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优选企业、优选资产,助推具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优质企业降杠杆、减负债、促改革、推转型。二是通过依法破产等方式,推动低效无效企业退出市场。三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市场主体优选企业、优选资产,救活一批好企业,出清一批病企业,有效实现 “助优汰劣”。】

  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优选企业、优选资产,助推具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优质企业降杠杆、减负债、促改革、推转型。在推动债转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筛选出“好苹果”。

  相关市场主体市场化选择转股对象企业、市场化转让债权、市场化确定价格、市场化筹集资金,市场化股权退出,政府在这方面不承担任何兜底责任;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市场主体优选企业、优选资产的市场化债转股,救活了一批好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或破产等方式出清一批病企业,有效实现“助优汰劣”的政策初衷。

  为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调动实施机构的积极性,2018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过程中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从股债结合的综合性方案、发股还债模式、债转优先股等10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策。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7月31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17325亿元,资金到位3516亿元,资金到位率20.29%,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115家优质企业。

  从已经落地的项目看,债转股不仅明显降低对象企业的杠杆率,更显著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推动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转型升级,提高了资金要素的配置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出清“僵尸企业”

  【出清 “僵尸企业”,尽快去除坏杠杆,盘活存量资金资源,优化资金配置效率。】

  通过依法破产等方式,推动低效无效企业退出市场。市场主体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中筛选出“好苹果”的同时,也把“僵尸企业”等“烂苹果”挑出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最高法院,积极通过依法破产的方式出清这些“僵尸企业”,尽快去除坏杠杆,盘活存量资金资源,优化资金配置效率。近年来,这项工作不断地加大力度,突出表现为我国企业的破产审判量不断增大,企业破产立案和审结数量不断上升。

  截至目前,全国破产案件审判庭达到97个,从2015年到2017年对比看,破产案件的立案数量分别是3568件、4081件和10195件;审结案件分别为2418件、3373件、5712件,数量是逐年大幅上升。

  2018年上半年,我国企业破产立案和审结数量又分别达到6392件和3311件,较2017年同期继续大幅增长。近半年来,各部门和各地方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全力做好“僵尸企业”的摸排,加大通过依法破产等方式处置的力度。

  扎实推进国企降杠杆

  【针对杠杆率偏高的国有企业,分行业设定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强化外部约束,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降杠杆……】

  针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相对较高问题,2018年以来,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外,国家发展改革委遵循中央统一部署,专门研究起草《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并于2018年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为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提供了政策基础。

  《意见》针对杠杆率偏高的国有企业,分行业设定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通过考核引导、联合授信,加强财务真实性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外部约束,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降杠杆,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稳步推进。

  根统计,截止到2018年6月底,全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64.9%,分别较2018年初和2017年同期下降0.7和0.6个百分点;到2018年6月末,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67.8%,分别较2018年初和2017年同期下降0.3和0.6个百分点。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有效遏制了部分低效国有企业负债冲动和规模冲动,引导信贷资源向更有效率的企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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