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公共资源配置是大课题、也是老课题

2017年10月10日 打印 收藏

  公共资源配置是大课题,也是老课题,而在今天则赋予它更多的内涵与想象的空间。

  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是目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纲领性文件。

  □本刊记者/武文卿

  9月25日,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关村论坛‘互联网+’时代的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创新与监管研讨会”上,中关村新时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中心理事长王德忠致辞称:公共资源配置是一个大课题,也是一个老课题。

  谱写公共资源配置新篇章

  【各界不但要高度重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学习、理解、贯彻、落实,而且今后也会在中关村论坛的持续推动下进一步发酵,不断凝聚共识、建言献策、推广典型,配合决策层、监管层、主体层共同谱写公共资源配置新篇章。】

  王德忠指出,资源是个好课题,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文化基础;公共资源配置是一个大课题,也是一个老课题,在今天则又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与想象的空间。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简称《意

  见》),是目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起草期间作了大量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和广泛的意见征求,应当说这样好的文件必将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配制方式的深刻变革,也为各地创新与实践注入了新的动力。

  在《意见》发布将近一周年之际,业界同仁应当弄清各地是如何看待和理解、定位《意见》,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当中遇到什么困惑、难点、矛盾,有什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今后中央和地方应当以什么为突破口推进《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王德忠强调,各界不但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理解、贯彻、落实,而且今后也会通过中关村论坛持续推动《意见》的进一步发酵,不断凝聚共识、积极献言献策、推广典型,配合决策层、监管层、主体层共同谱写公共资源配置新篇章。

  广泛参与的公共资源改革

  【发掘、整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以更快、更多、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公共资源的改革创新不是哪一个人的事,需要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左到右的广泛参与。】

  据介绍,这次会议的初衷是动员社会精英探讨如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与监管,目标就是通过论坛和以后的一系列后续活动,唤醒全社会重视公共资源配置事业,持续推动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创新与发展。

  用王德忠的话讲,就是给传统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换芯,让公共资源事业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更快、更好、更持久地服务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

  2017年3月份,中关村新时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中心在京召开成立大会和首届峰会,旨在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公共资源思想库,一站式公共资源交流与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的达沃斯。发掘、整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以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益水平。公共资源改革创新不是哪一个人的事,需要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左到右地广泛参与。

  从《物权法》看“公共资源配置”的本质

  【从所谓的“公共资源配置”角度讲,如果在《物权法》语境下,其本质就是国家所有权行使的问题,政府采购就是通过国家所有权买东西,就是通过把土地及各种经营交给市场主体,以实现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与会致辞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尹飞认为,“公共资源配置中关村论坛‘互联网+’时代的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创新与监管研讨会”十分契合时代的特点。在 “互联网+”时代,尤其是政府行为方式将面对一系列改革诉求。

  尹飞分析,从所谓的“公共资源配置”角度讲,如果在《物权法》语境下,其本质就是国家所有权行使的问题,政府采购就是通过国家所有权买东西,就是通过把土地及各种经营交给市场主体,以实现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在此过程中势必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作为国家所有权,虽然从《物权法》、《民法》上讲属于民事权力,但由于所有权为全民所有,公共资源是全体人民的财产,因而在权力的行使上尹飞个人倾向于和公共权力一样,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展开,行使主体、行使程序都要用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围绕法律授权、法定程序展开。二是财产权利,一旦完成交易、完成政府内部的审批流程,最后在市场上签订的合同,其还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还要体现《民法》所追求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监管面临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对于行使公共权力、行使国家所有权而言,需要公平、公正竞争和程序公开透明,这肯定对政府监管也提出更多的挑战。】

  尹飞个人感觉“公共资源改革”既涉及到公共资源、公共权利如何归置问题,也涉及到如何保护市场主体、保护公平竞争问题。从过去遇到的一些案件看,从政府资源配置层面说,传统上往往由政府通过设立隐型交易所实现监管,这种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是否还合适、有没有更好的资源配置方式、有没有更好的作法能够让人们充分享受到“互联网+”时代带来的红利,这些都是很值得探讨的。

  法院以往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必须通过拍卖机构进行,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如今淘宝这些新的平台出现后,有的法院率先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互联网+”时代,对于行使公共权力、行使国家所有权而言,需要公平、公正竞争和程序公开透明,这肯定对政府监管提出更多的挑战。

  据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前身是1995年成立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22年来学院始终坚持财经法学特色,《金融法》、《财税法》、《传统民商法》方面的教研国内领先,尤其一些重点新兴学科,如大数据、“互联网+”、PPP、互联网金融等,更堪为“前茅”。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