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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 打印 收藏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6〕2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组“回头看”通报反馈的问题整改,经研究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规避招标以及不按规定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机制,强化招投标监管,推进建设电子化评标系统,加强稽查执法力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

  二、工作重点。组织对2014年以来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实施情况进行清查。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规避招标以及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清查的范围:项目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不按规定在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是否存在以暂估价形式或利用划分标段等方式化整为零、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等问题;是否存在借用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情况。

  三、时间要求。请各市州于4月25日前将本市州、县市自查情况汇总上报我厅建设监督处。5月4日起,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类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园区(包括工业园、开发区、高新区)项目将纳入重点督查检查范围。

  四、各地要认真研究和整改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和评标过程监管,大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日常监管,遏制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对围标串标、规避招标、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接和交流,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制,促进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