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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0年第一批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出炉

2020年03月31日 打印 收藏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试点的通知》(苏财金[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江苏省2020年度第一批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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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确定“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项目”、“江阴市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一期)”、“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3个项目为年内第一批PPP入库项目。据悉,该批入库项目总投资25.52亿元。同时,根据各相关市县财政局的申请,《通知》确定“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项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项目”2个项目作为江苏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PPP试点项目,两项目总投资28.64亿元。

  《通知》要求,江苏各市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PPP项目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PPP管理政策制度,会同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批复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坚决守住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不得提供社会资本固定回报、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不得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还款担保等“四个不得”底线。要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苏财规﹝2018﹞19号),充分借助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智力成果,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规范实施,确保项目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19﹞21号),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动态披露项目各阶段信息,并将信息公开质量作为加强项目推进和财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的要求,每年对市(县)所有PPP项目至少全面监督一次,确保PPP项目严格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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