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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本级政采预算实现一体化管理

2020年03月24日 打印 收藏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部署上线“云南省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在省本级率先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实现一体化管理。旨在进一步指导省级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推动政府采购预算全口径、一体化管理。

  据了解,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预算全口径、一体化管理,日前,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提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从2020年起,云南省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资金一律通过部署在财政内网的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简称“标准化平台”)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不仅包括年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也包括年度执行过程中新增的政府采购预算以及对年初预算、新增预算的调整。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原有的“新增资金”功能不再使用。采购单位未在标准化平台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开展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

  二是各单位已经编制的2020年年初预算,待云南省人代会通过及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后,由标准化平台批量推送至政府采购系统。采购单位通过部署在互联网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开展采购活动,采购过程和预算执行结果实时反馈到标准化平台,实现预算指标的动态约束,推动采购单位应采尽采。

  三是各单位新增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主管部门和云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处在标准化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依次进行审核。云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处在终审通过后,点击“政府采购指标推送”,将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实时推送至政采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政采系统中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如发现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或错误,应及时向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映。

  四是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考核机制。政府采购预算作为政府采购的源头,云南省财政厅将对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要求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15日以前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分类填报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的情况及原因。云南省财政厅对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性、年终执行率低的采购单位进行通报,督促采购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除工程招标、涉密采购、因投诉暂停采购活动等情况外,采购项目年终未在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的,视为相关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

  据悉,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还将结合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的同时,逐步推进采购预算、采购评审、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工作在线开展,全面提升云南省政府采购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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