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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展现新面貌

2020年03月11日 打印 收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2019年吉安市财政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强化管理源头,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需,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更多机会。

  一是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要求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省公管办工作部署,对近年来在交易中心滞留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建立未退还投标保证金款项台账,及时发布清退公告,并电话告知相关企业,实现了应退尽退。

  二是开展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清理工作,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从采购文件是否设置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条款、是否通过入围方式设置资格库、名录库等、采购活动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等10个方面进行重点了清理。全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落实政策功能,使企业优惠政策落地生根。2019年,吉安市要求采购人在编制部门采购预算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中小企业和贫困地区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预算,其中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不能低于30%。采取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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