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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年01月07日 打印 收藏

  四川乐山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年01月06日 12: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起步较晚,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深入发展,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采购信息发布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的采购项目采用全权委托代理机构的方式进行采购,财政部门、采购人未对代理机构信息发布进行监督,致使部分采购信息未按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及时发布,发布内容也不完整,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

  二是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主要分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单位三类。首先,财政部门专职负责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人手少、日常事务性工作多,加上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化快,导致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其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虽然多,但大部分代理机构属于营利性机构,只以“揽项目”营利为目的,不重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专业能力,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强,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最后,项目采购单位,由于项目的经办人员不固定、不专业,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只站在采购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导致办理采购业务时效率低下。

  三是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度不够。电子化采购是近年政府采购的新课题,它涉及了采购备案、预算编制、采购申请、资金审核、电子化招投标、合同履约管理、质疑投诉等诸多环节。但现在我市推进的电子化采购只涉及电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网上直购、网上竞价等,采购范围小,品种单一,对于政府采购的其他程序,尤其是招投标环节实现电子化更是空白。

  二、采取措施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首先,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要求市本级(及区县)采购信息应在发布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媒体发布,不得在其他非政府网站发布。其次,逐步建立监督机制,市本级(及区县)财政部门对本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政策要求发布信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首先,制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求财政部门、代理机构、采购人从业人员定期参加政府采购培训。其次实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制度。要求采购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项,严格主动履行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最后,建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促使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完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逐步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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