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包头市财政局:三举措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01月03日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执业的质量,包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于10月中旬启动包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扩大监督检查范围,监督对象随机抽。本次监督检查范围是参与2018年度包头市本级或旗县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以及进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均属本次监督检查范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今年共抽取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0家,占全市从业代理机构的19%。检查主要通过自查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是细化工作分阶段,严查采购全过程。本次监督检查自10月份开始至次年2月份结束,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阶段。检查内容涵盖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公告变更、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专家评审费发放、合同管理、质疑答复、政府采购政府落实情况、资料归集等12个环节,旨在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多角度监督检查,发现解剖问题,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监管部门同联动,市县两级齐参与。本次监督检查协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旗县区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目前,包头市财政局检查小组已进驻现场,力争在12月末完成现场审查工作阶段。下一步,市财政局检查小组将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阶段和汇总报告阶段的工作,以监管促规范,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