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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霍山县财政:四举措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2019年12月25日 打印 收藏

  一、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推广应用“网上商城”采购,扩大网上商城采购范围,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对于网上商城采购目录的产品,严格落实网上商城采购。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对全县十三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7家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在霍山县政府采购网公开,加强网站管理,对各机构发布信息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及时组织集采机构和代理机构落实自查,采购办适时抽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成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妥善处理质疑投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放办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应商质疑答复情况,加强督促指导,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认真对待质疑答复,发现答疑简单敷衍的情况立即给予纠正,不断提高质疑答疑质量,截止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实现零投诉。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从推广应用“网上商城”采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结果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支付、交付管理等5个方面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供应商权益。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政策,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组织全县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开展自查,积极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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