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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 简政放权 青海大力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2019年12月19日 打印 收藏

  “在落实财政部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方面,青海省不仅对‘不可为’的做法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清理,还积极推进相关政策的实施,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功能上进行了突破。”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蔡利民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

  清理整顿叫停违规做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要求,青海省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逐项整改,认真纠正了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我们是按照38号文件要求的10种情况进行了整顿,在清理和整顿过程中,主要发现三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遴选库;二是购买指定UK并必须开通指定银行结算账户;三是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目前这些问题在发现后都已叫停。”蔡利民说。

  推行合同融资贷款助力脱贫攻坚

  围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青海省不断创新形式、落地政策、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蔡利民介绍,青海省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发挥政策引领作用。

  一是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在学习借鉴外省已有经验的基础上,青海省选定了四家金融机构,在省本级开始政府采购合同线下融资贷款试点,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金融机构已对两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授信,资金额度469万元。

  二是助力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全面细致地统计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相关信息,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主动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保障脱贫攻坚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规范高效开展。

  简政放权着力提升采购效率

  据蔡利民介绍,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青海省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多次提高货物和服务集采目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80万提高到120万,从120万再到160万,最终提高至300万。目前青海省各市州级调整至200万元、县级调整至100万元。

  “除此之外,在集采目录内,按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分类,还分别设定了30万和50万元类似起采点的限额;确了采购人水电气暖和会议、培训、展览等事项,不需要备案采购计划和合同,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支付即可。”蔡利民进一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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