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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19年12月06日 打印 收藏

  山东省广饶县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采取有力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为:

  一是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该县开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多次对其进行升级,先后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山东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了“单点登录、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和“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等功能。同时,强化科技保障,建立完善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电子辅助评标、中标通知书网上打印等功能,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中实现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的提高,为交易主体节省了宝贵时间,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交易主体少跑路”。

  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结合实际,该县制定了《政府采购服务指南》,作为各市场主体开展工作的参考资料、工具书;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管理,制定出台了《开标评标现场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的工作标准和交易中心的服务管理标准;加强代理机构管理,出台《广饶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开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采用“一标一评价”方式,对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活动的服务水平、办事效率、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对失信、失真、失公甚至严重违法的代理机构和个人坚决实行市场清出和禁入,不断提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是减少制约交易市场障碍。破除制约公共资源交易障碍,主动为市场解绊,为企业减负。凡是增设准入门槛、设置市场壁垒、歧视非本地企业的规定、与项目无关资质或授权要求,一律不予设置;全面取消各种收费,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招标文件等均无须购买,供应商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免费下载并获取;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明确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对小微企业进行评审优惠,鼓励和扶持各类小微企业全面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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