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一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ZB-GJZ2023-0003-03
二、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保安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久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后赛村
被投诉人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相关供应商:辽宁民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民安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81号(15-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分畸高、畸低等情形,有失公允性。2.本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核查原件。3.民安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合同业绩。4.本项目多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废标公告等,有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未经质疑,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