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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政府采购领域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03月22日 打印 收藏

  3月21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近年来,济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高标定位、聚力推进,创新举措、优化服务,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软环境支撑。2022年,济宁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5.86亿元,中小微企业授予合同金额24.56亿元,占比为94.97%,居全省前列。济宁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成功入选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济宁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聚焦发力:

  严厉打击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市财政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清理工作,严厉打击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行为,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今年,市财政局将结合济宁实际,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优化出台《济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版,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

  持续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功能,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市财政局利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优化合同融资贷款业务流程,实现融资需求申请、授信审批、政策性担保等功能的无缝衔接和全程网办,让中小企业只需线上填报融资需求和信息,不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即可享受政府采购的合同融资服务,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评审优惠幅度,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给予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预算60%以上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加大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幅度,对于未预留份额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的项目,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扣除比例由之前的6%—10%提高到10%—20%,切实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

  市财政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济宁财政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媒体渠道,打造“政府采购掌上知识库”,精心编制政策解读,切实将惠企助企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项目信息,规范发布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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