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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湖南拟发布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

2022年07月15日 打印 收藏

日前,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用于描述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的需求和数据规范,作为系统概要设计以及详细需求标准的基础,指导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

《征求意见稿》强调,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中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前端+中台的建设模式,为政府采购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合同,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程序、供应商、采购标的、成交商品出现偏差时将触发预警,并可通过评审、验收结果和变更公告改正差错、消除预警;监管机构通过事前审批、事中预警和事后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管;供应商可登记资格、商品等信息并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金融、检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增信、融资和商品检验等服务。

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主要在政务云外网部署,通过标准数据接口与政府采购(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金融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共享数据,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各地、有关当事人可在遵循业务、技术规范的前提下自行开发政府采购前端应用,经批准接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服务的用户包括监管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政府采购监管业务包括法定的备案和审批、监督检查,结合政府采购公告和评价为采购人提供预警,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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