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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电子证书、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延期!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新规

2022年05月30日 打印 收藏

  近日,水利部发布《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公告》)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以下简称《延期公告》)两则公告。

  《电子证书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水平,水利部决定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

  2022年6月1日起,水利部将实行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C0226-2020)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C0227-2020)标准。

  2022年6月1日起,水利部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专用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认定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相关事项。

  2022年6月1日起,水利部对现行有效的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纸质证书进行电子化转换,对准予资质行政许可(包括新申请、晋升、延续资质)以及资质证书变更、补办、延期的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有关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spjc.mwr.gov.cn/)申领、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服务”栏目,查询和验证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信息。水利部将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电子证书二维码查询功能开发并提供相应服务。

  《延期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做好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水利部决定对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之间届满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统一自动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延期公告》还要求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要保证人员、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仪器设备等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依法依规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测活动。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9号)要求,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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