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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

2021年09月27日 打印 收藏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


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代理机构:江 苏交 通工 程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一、磋商费用.............................................................................................................................4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


三、磋商要求.............................................................................................................................4


四、磋商程序.............................................................................................................................6


五、评审标准.............................................................................................................................8


六、成交原则...........................................................................................................................12


七、成交通知...........................................................................................................................13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13


九、签订合同...........................................................................................................................14


第三章 商务要求...........................................................................................................................15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5


二、合同费用...........................................................................................................................15


三、其他...................................................................................................................................15


第四章 技术要求...........................................................................................................................16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7


第一部分 经济文件...............................................................................................................29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32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38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其他文件.......................................................................................... 41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2021ZFJ-FW0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2021ZFJ-FW01)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


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FJ-FW01


项目名称: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截 止响 应文 件递 交时 间当日 ,供应 商未 在“ 信用 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


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方式: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发出


的补充通知。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 69 号交通大厦 14 楼


联系方式:杨升(联系人) 025-84329722(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联系方式: 025-8771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王核


电 话: 025-87715160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


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供应商须知、商务要求、技术


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


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


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


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


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章全部内容。 三、磋商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


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


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时间起 90 天。


5


2、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


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修正错误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响应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竞争性报价函内容与分项报价表或其它部分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竞争性报价函为准,并按比例修改或以对采购人有利的原则修改分项报价表。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竞争性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


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


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1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


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 U 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


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5.2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


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须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载体应用信封统一密封。


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6.2 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7、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 1~2 名代表参与磋商,且至少 1 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


6


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磋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 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9.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9.3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9.4 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9.5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9.6 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


的条件。


10、采购代理服务费


10.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计入磋商报价中,不单独计列。采购代理


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2 年 10 月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标准下


浮 20%计算,但最低不少于 30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


付代理服务费。 四、磋商程序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及陈述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


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


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


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并


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需提供 2020 年或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


7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履约能力书面承诺(见格式文


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6


其他资格条件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提供相关截图]


7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 有效性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出席磋商会议。


2 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实质遗漏。


3 响应程度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内容作出响应。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3、供应商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


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


信息。


8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


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


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除非放弃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另有声明,否则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0、在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前,磋商小组将结合供应商人员投入及成本费用投入对供


应商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解释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后,磋商小组仍然一致认定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的,相关评分项评审得分将


会酌情扣减,严重时该供应商将不再继续进入成交候选人推荐程序。


1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


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取各评委打分平


均值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五、评审标准


1、评审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评审标准


9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20 分)


项目负责人


(15 分)


(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一项得 2.5 分,两项同时满足


得 5 分(需提供其职称、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养护管理、路网管理、路政


(执法)管理、超限管理等研究咨询项目负责人经验的,省


级以上项目业绩每个得 1.5 分,市、县级项目业绩每个得 1


分,最多计 4 个项目,满分 6 分。(需提供项目合同或者委


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公路或综合交通领域研究咨询项


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含学会、协会等)科学技


术奖的,每一个得 2 分;其他交通方式领域研究咨询项目获


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含学会、协会等)科学技术奖


的,每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计 2 个项目,满分 4 分。(需


提供获奖证书或公示网页截图)


项目组成员


(5 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研究人员专业特长、资历、类似工


作经验进行评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含交通


规划类、经济统计类、管理类专业人员),具有公路养护管


理、路网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超限管理等咨询经历,


资历、经验能充分满足本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4.0~5.0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较好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3.0~3.9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基本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2.0~2.9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难以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0~1.9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真实性承诺书)


技术部分


(65 分)


项目的理解


与认识


(20 分)


(1)根据对高速公路“十三五”养护管理工作现状熟悉、


掌握情况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描述详实、要点突出得 8.5~10.0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描述总体符合实际得 7.0~8.4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描述一般的得 5.0~7.4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了解不够,或缺乏实质性内容得 0~4.9


分。


(2)根据对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形势与要求理解


情况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认识全面,理解到位、准确得 8.5~10.0 分;


认识较全面,理解基本准确得 7.0~8.4 分;


有一定认识理解,尚能达到项目基本要求得 5.0~7.4 分;


10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对形势与要求理解不够,达不到项目基本要求,或缺乏实质


性内容得 0~4.9 分,。


工作思路和


工作内容


(20 分)


(1)总体工作思路(满分 10 分)


总体工作思路清晰严谨、能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8.5~10.0 分;


总体工作思路较有条理、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7.0~8.4 分;


总体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但尚可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5.0~7.4 分;


总体工作思路缺乏实质性内容,或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得 0~4.9 分。


(2)主要工作内容(满分 10 分)


根据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析的系统性、完整性、针


对性等进行评分。


工作内容分析系统、完整,针对性强,得 8.5~10.0 分;


工作内容分析较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 7.0~8.4 分;


工作内容分析欠完整但尚可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5.0~7.4 分;


工作内容分析缺乏实质性内容,或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得 0~4.9 分。


研究方法和


技术路线


(10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开展该项目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


线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科学合理,能阐明主要研


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8.5~10.0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较合理,基本反映出主要


研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7.0~8.4 分;


技术路线尚能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5.0~7.4 分;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缺乏实质性内容,或技术路线不合


理或难以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0~4.9 分。


项目管理计


划与安排


(8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


得 7.0~8.0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总体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


得 6.0~6.9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尚合理、尚可行,得 4.0~5.9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欠合理,得 2.0~3.9 分;


无项目管理方案,得 0 分。


11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质量、进度保


障措施


(7 分)


质量保障措施充分到位、得力可行,得 6.0~7.0 分;


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总体可行,得 5.0~5.9 分;


质量保障有措施、尚可行,得 3.0~4.9 分;


质量保障缺乏有效措施,得 1.0~2.9 分;


无质量保障措施,得 0 分。


报价部分


(15 分)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


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或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对响应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


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


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关于政策性扣减


4.1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


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依照苏财购〔2020〕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


12


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3 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4 依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六、成交原则


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1 第三章“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


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3


1.2 第四章“技术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


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3 磋商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


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技术和服务均能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


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1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


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


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1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


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


14


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投诉


3.1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


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


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


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相关


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第三章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7 个月。


2、服务地点:


江苏省。 二、合同费用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


设备、设施费、差旅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资料费、研究费、管理费、利


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合同费用不随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在收到相应发票后 15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经专家评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


到相应发票后 15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6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项目研究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


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江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


国前列的关键时期,我省交通运输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


部《“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持续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保持


高速公路优良技术状况,发挥高速公路网整体效能,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高


速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再上新台阶,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迫切需要加强发展纲要研究编制。


二、研究工作内容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三、项目总体要求


认真梳理目标任务和发展指标,理清思路,编制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既要引领行业发展,又具有可操作性;要以问题为导向,着


力补齐发展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江苏高速公路路网品质和安全服务水平,促进江


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周期


1、总体周期:2021 年 4 月~2021 年 11 月。


2、阶段性周期:2021 年 8 月提交成果初稿;2021 年 10 月中旬提交送审稿;


2021 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评审、提交最终成果。期间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


相关文件,之后进行后续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17


五、工作成果


形成《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纲要》文本及相关配套


材料。


18


第五章 合同


19


合同编号: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示范文本)


项 目 名 称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


甲方(买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乙方(卖方):


20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江苏省“十四


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服务名称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1.2 服务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1.3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域)


1.3.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2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域): 江苏省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按照第 (1)种方式明确:


(1) 本 合 同 为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 合 同 金 额 ( 含 税 ) 为 人 民 币


元,(¥ 元)。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 元),


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结算的服务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为准。


服务单价确定方式: /


(3)本合同为其他非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


元),服务费用计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相


关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


用。


2.2 关于合同金额计算的补充约定事项:


21


三、合同履行


3.1 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提供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


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补充条款:


四、服务成果内容和形式


4.1 本合同应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


(1)阶段性周期:2021 年 8 月提交成果初稿;2021 年 10 月中旬提交送审


稿;2021 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评审、提交最终成果。期间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


提交相关文件,之后进行后续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2)成果内容、形式及相关要求: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江苏


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纲要》(正式稿)文本及相关配套材料。


五、履约验收


5.1 甲方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


标准),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总体验收。


5.2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


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


关要求,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


方违约责任。


六、款项支付


6.1 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 本合同款项分三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期:当 时支付第二期款项,付款比例为合同


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工作日内,


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 元)。


(2) 本合同款项分两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22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0 %,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15 个 工作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 元)。


(3)乙方无预付款要求的,在 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


算。


6.2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


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


担延期付款责任。


七、争议与纠纷处理


7.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


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


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


关责任。


九、产权归属


9.1 本项目的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


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转


让、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当承担


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 20 %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损失。


十、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权利


23


10.1.1 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10.1.2 甲方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内


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


违约责任。


10.2 甲方义务


10.2.1 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


支持。


10.2.2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10.2.3 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10.3 乙方权利


10.3.1 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费用。


10.3.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合同约定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10.3.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


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10.4 乙方义务


10.4.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


利益。


10.4.2 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10.4.3 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以服务进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方案、合


理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按期组织实施,交付项目成果,保证服务项目质量。


10.4.4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本项目服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若需上路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项目服务人员、车辆及设备等


的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照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


本项目,每延期一日(或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如延期超过 30 日或者


延误服务确认 3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4


11.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如延期付款


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1.3 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


任,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如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及时或者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造成影响的,甲


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5 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


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


通知后,应当于 7 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11.6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十二、保密条款


12.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获知甲方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定或约


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12.2 乙方对所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受本合同


解除的限制,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无须再负


保密义务为止。


12.3 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


准。


十三、转包或分包


13.1 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


13.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


十四、履约担保


14.1 本合同履约担保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


(1) 乙方不提供履约担保。


(2) 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 元),到期日为_______。


25


(3) 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前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___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


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


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


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日内将其补足。


十五、其他条款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6.1 合同及附件;


16.2 成交通知书;


16.3 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16.4 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


16.5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七、不可抗力


17.1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


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 7 个自然日内提供


事实性证明。


17.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


双方


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


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


止本


合同。


26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 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住所地: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8


响应文件封套(封面)格式


2020 年度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


理发展纲要编制 2021ZFJ-FW01 标段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公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9


第一部分 经济文件


30


一、竞争性报价函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我 方 收 到 2020 年 度 江 苏 省 “ 十 四 五 ”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管 理 发 展 纲 要 编 制 项 目


2021ZFJ-FW01 标段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


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最终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是( )否( )属于小、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4、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 90 天。


5、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6、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


7、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我方承诺,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项目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


我方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


9、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1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单位 分项单价(元)


数量 分项小计


(元)


1


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


社保、公积金、法定节日加班等


人工费用)


2


办公经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


等)


3 其他


4 管理费


5 税费


6 ……


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33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商务要求


(条款号)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1


2


3


4


5 ……


注:


1、本表即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4


二、人员配备情况


(一)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专业


职称


/执业资格


经历类似项目名称及承


担的工作


1 项目负责人


2 ……


3 ……


注:(1)本表可扩展,格式保持不变;


35


(二)拟委任的主要服务人员资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执业


资格


拟在本标


段中担任职



毕业


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学制 年


经 历



~


_____年


经历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


联系人、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


目情况


(项目名称


/任职)


项目 1


项目 2


项目 3


备 注


注:(1)本表可扩展,格式保持不变;(2)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如有)


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获奖证书(如有)、类似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信息不能完整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的,应提供相


关说明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


36


三、供应商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日期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


注:


1、本表后须附须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及实施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合同信息不能完整反映


相关信息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


37


四、其他


38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39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序号


技术要求


(条款号)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1


2


3


4


5 ……


注:


1、本表即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0


二、实施方案


供应商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2、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4、项目管理计划与安排


5、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41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其他文件


4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一、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


递交、撤回、修改 2020 年度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2021ZFJ-FW01 标段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


委 托 代 理 人: (签字)


年 月 日


44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


1、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建议附彩色复印件)。


45


三、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0 年或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一


年不需提供)。


46


四、履约能力书面承诺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


单位还同时声明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


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相应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7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的复印件。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8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49


七、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供应商自拟,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截图。


50


八、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请


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1


九、其他


附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


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代理机构:江 苏交 通工 程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一、磋商费用.............................................................................................................................4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


三、磋商要求.............................................................................................................................4


四、磋商程序.............................................................................................................................6


五、评审标准.............................................................................................................................8


六、成交原则...........................................................................................................................12


七、成交通知...........................................................................................................................13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13


九、签订合同...........................................................................................................................14


第三章 商务要求...........................................................................................................................15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5


二、合同费用...........................................................................................................................15


三、其他...................................................................................................................................15


第四章 技术要求...........................................................................................................................16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7


第一部分 经济文件...............................................................................................................29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32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38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其他文件.......................................................................................... 41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2021ZFJ-FW0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2021ZFJ-FW01)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


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FJ-FW01


项目名称: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截 止响 应文 件递 交时 间当日 ,供应 商未 在“ 信用 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


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方式: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发出


的补充通知。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 69 号交通大厦 14 楼


联系方式:杨升(联系人) 025-84329722(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 A 座 6 楼


联系方式: 025-8771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王核


电 话: 025-87715160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


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供应商须知、商务要求、技术


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


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


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


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


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章全部内容。 三、磋商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


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


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时间起 90 天。


5


2、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


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修正错误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响应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竞争性报价函内容与分项报价表或其它部分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竞争性报价函为准,并按比例修改或以对采购人有利的原则修改分项报价表。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竞争性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


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


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1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


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 U 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


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5.2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


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须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载体应用信封统一密封。


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6.2 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7、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 1~2 名代表参与磋商,且至少 1 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


6


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磋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 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9.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9.3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9.4 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9.5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9.6 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


的条件。


10、采购代理服务费


10.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计入磋商报价中,不单独计列。采购代理


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2 年 10 月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标准下


浮 20%计算,但最低不少于 30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


付代理服务费。 四、磋商程序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及陈述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


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


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


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并


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需提供 2020 年或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


7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履约能力书面承诺(见格式文


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6


其他资格条件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提供相关截图]


7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 有效性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出席磋商会议。


2 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实质遗漏。


3 响应程度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内容作出响应。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3、供应商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


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


信息。


8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


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


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除非放弃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另有声明,否则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0、在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前,磋商小组将结合供应商人员投入及成本费用投入对供


应商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解释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后,磋商小组仍然一致认定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的,相关评分项评审得分将


会酌情扣减,严重时该供应商将不再继续进入成交候选人推荐程序。


1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


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取各评委打分平


均值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五、评审标准


1、评审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评审标准


9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20 分)


项目负责人


(15 分)


(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一项得 2.5 分,两项同时满足


得 5 分(需提供其职称、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养护管理、路网管理、路政


(执法)管理、超限管理等研究咨询项目负责人经验的,省


级以上项目业绩每个得 1.5 分,市、县级项目业绩每个得 1


分,最多计 4 个项目,满分 6 分。(需提供项目合同或者委


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公路或综合交通领域研究咨询项


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含学会、协会等)科学技


术奖的,每一个得 2 分;其他交通方式领域研究咨询项目获


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含学会、协会等)科学技术奖


的,每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计 2 个项目,满分 4 分。(需


提供获奖证书或公示网页截图)


项目组成员


(5 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研究人员专业特长、资历、类似工


作经验进行评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含交通


规划类、经济统计类、管理类专业人员),具有公路养护管


理、路网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超限管理等咨询经历,


资历、经验能充分满足本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4.0~5.0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较好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3.0~3.9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基本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2.0~2.9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研究人员专业配备、资历、经验难以满足本


项目研究和开发的,得 0~1.9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真实性承诺书)


技术部分


(65 分)


项目的理解


与认识


(20 分)


(1)根据对高速公路“十三五”养护管理工作现状熟悉、


掌握情况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描述详实、要点突出得 8.5~10.0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描述总体符合实际得 7.0~8.4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描述一般的得 5.0~7.4 分;


对养护管理工作现状了解不够,或缺乏实质性内容得 0~4.9


分。


(2)根据对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形势与要求理解


情况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认识全面,理解到位、准确得 8.5~10.0 分;


认识较全面,理解基本准确得 7.0~8.4 分;


有一定认识理解,尚能达到项目基本要求得 5.0~7.4 分;


10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对形势与要求理解不够,达不到项目基本要求,或缺乏实质


性内容得 0~4.9 分,。


工作思路和


工作内容


(20 分)


(1)总体工作思路(满分 10 分)


总体工作思路清晰严谨、能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8.5~10.0 分;


总体工作思路较有条理、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7.0~8.4 分;


总体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但尚可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5.0~7.4 分;


总体工作思路缺乏实质性内容,或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得 0~4.9 分。


(2)主要工作内容(满分 10 分)


根据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析的系统性、完整性、针


对性等进行评分。


工作内容分析系统、完整,针对性强,得 8.5~10.0 分;


工作内容分析较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 7.0~8.4 分;


工作内容分析欠完整但尚可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5.0~7.4 分;


工作内容分析缺乏实质性内容,或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得 0~4.9 分。


研究方法和


技术路线


(10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开展该项目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


线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分(满分 10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科学合理,能阐明主要研


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8.5~10.0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较合理,基本反映出主要


研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7.0~8.4 分;


技术路线尚能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5.0~7.4 分;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缺乏实质性内容,或技术路线不合


理或难以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0~4.9 分。


项目管理计


划与安排


(8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


得 7.0~8.0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总体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


得 6.0~6.9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尚合理、尚可行,得 4.0~5.9 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欠合理,得 2.0~3.9 分;


无项目管理方案,得 0 分。


11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质量、进度保


障措施


(7 分)


质量保障措施充分到位、得力可行,得 6.0~7.0 分;


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总体可行,得 5.0~5.9 分;


质量保障有措施、尚可行,得 3.0~4.9 分;


质量保障缺乏有效措施,得 1.0~2.9 分;


无质量保障措施,得 0 分。


报价部分


(15 分)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


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或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对响应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


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


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关于政策性扣减


4.1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


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依照苏财购〔2020〕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


12


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3 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4 依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六、成交原则


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1 第三章“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


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3


1.2 第四章“技术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


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3 磋商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


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技术和服务均能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


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1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


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


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1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


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


14


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投诉


3.1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


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


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


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相关


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第三章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7 个月。


2、服务地点:


江苏省。 二、合同费用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


设备、设施费、差旅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资料费、研究费、管理费、利


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合同费用不随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在收到相应发票后 15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经专家评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


到相应发票后 15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6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项目研究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


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江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


国前列的关键时期,我省交通运输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


部《“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持续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保持


高速公路优良技术状况,发挥高速公路网整体效能,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高


速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再上新台阶,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迫切需要加强发展纲要研究编制。


二、研究工作内容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三、项目总体要求


认真梳理目标任务和发展指标,理清思路,编制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既要引领行业发展,又具有可操作性;要以问题为导向,着


力补齐发展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江苏高速公路路网品质和安全服务水平,促进江


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周期


1、总体周期:2021 年 4 月~2021 年 11 月。


2、阶段性周期:2021 年 8 月提交成果初稿;2021 年 10 月中旬提交送审稿;


2021 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评审、提交最终成果。期间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


相关文件,之后进行后续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17


五、工作成果


形成《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纲要》文本及相关配套


材料。


18


第五章 合同


19


合同编号: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示范文本)


项 目 名 称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


甲方(买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乙方(卖方):


20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江苏省“十四


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服务名称


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1.2 服务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


制江苏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高速公路


养护发展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十四五”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此基础


上,明确“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指标


以及养护、营运监管、路网与应急管理、道路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1.3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域)


1.3.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2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域): 江苏省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按照第 (1)种方式明确:


(1) 本 合 同 为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 合 同 金 额 ( 含 税 ) 为 人 民 币


元,(¥ 元)。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 元),


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结算的服务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为准。


服务单价确定方式: /


(3)本合同为其他非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


元),服务费用计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相


关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


用。


2.2 关于合同金额计算的补充约定事项:


21


三、合同履行


3.1 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提供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


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补充条款:


四、服务成果内容和形式


4.1 本合同应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


(1)阶段性周期:2021 年 8 月提交成果初稿;2021 年 10 月中旬提交送审


稿;2021 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评审、提交最终成果。期间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


提交相关文件,之后进行后续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2)成果内容、形式及相关要求: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江苏


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纲要》(正式稿)文本及相关配套材料。


五、履约验收


5.1 甲方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


标准),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总体验收。


5.2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


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


关要求,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


方违约责任。


六、款项支付


6.1 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 本合同款项分三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期:当 时支付第二期款项,付款比例为合同


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工作日内,


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 元)。


(2) 本合同款项分两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22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0 %,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15 个 工作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 元)。


(3)乙方无预付款要求的,在 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


算。


6.2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


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


担延期付款责任。


七、争议与纠纷处理


7.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


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


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


关责任。


九、产权归属


9.1 本项目的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


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转


让、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当承担


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 20 %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损失。


十、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权利


23


10.1.1 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10.1.2 甲方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内


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


违约责任。


10.2 甲方义务


10.2.1 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


支持。


10.2.2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10.2.3 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10.3 乙方权利


10.3.1 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费用。


10.3.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合同约定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10.3.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


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10.4 乙方义务


10.4.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


利益。


10.4.2 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10.4.3 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以服务进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方案、合


理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按期组织实施,交付项目成果,保证服务项目质量。


10.4.4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本项目服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若需上路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项目服务人员、车辆及设备等


的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照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


本项目,每延期一日(或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如延期超过 30 日或者


延误服务确认 3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4


11.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如延期付款


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1.3 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


任,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如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及时或者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造成影响的,甲


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5 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


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


通知后,应当于 7 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11.6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十二、保密条款


12.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获知甲方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定或约


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12.2 乙方对所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受本合同


解除的限制,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无须再负


保密义务为止。


12.3 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


准。


十三、转包或分包


13.1 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


13.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


十四、履约担保


14.1 本合同履约担保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


(1) 乙方不提供履约担保。


(2) 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 元),到期日为_______。


25


(3) 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前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___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


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


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


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日内将其补足。


十五、其他条款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6.1 合同及附件;


16.2 成交通知书;


16.3 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16.4 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


16.5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七、不可抗力


17.1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


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 7 个自然日内提供


事实性证明。


17.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


双方


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


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


止本


合同。


26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 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住所地: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8


响应文件封套(封面)格式


2020 年度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


理发展纲要编制 2021ZFJ-FW01 标段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公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9


第一部分 经济文件


30


一、竞争性报价函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我 方 收 到 2020 年 度 江 苏 省 “ 十 四 五 ”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管 理 发 展 纲 要 编 制 项 目


2021ZFJ-FW01 标段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


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最终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是( )否( )属于小、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4、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 90 天。


5、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6、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


7、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我方承诺,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项目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


我方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


9、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1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单位 分项单价(元)


数量 分项小计


(元)


1


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


社保、公积金、法定节日加班等


人工费用)


2


办公经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


等)


3 其他


4 管理费


5 税费


6 ……


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33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商务要求


(条款号)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1


2


3


4


5 ……


注:


1、本表即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4


二、人员配备情况


(一)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专业


职称


/执业资格


经历类似项目名称及承


担的工作


1 项目负责人


2 ……


3 ……


注:(1)本表可扩展,格式保持不变;


35


(二)拟委任的主要服务人员资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执业


资格


拟在本标


段中担任职



毕业


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学制 年


经 历



~


_____年


经历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


联系人、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


目情况


(项目名称


/任职)


项目 1


项目 2


项目 3


备 注


注:(1)本表可扩展,格式保持不变;(2)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如有)


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获奖证书(如有)、类似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信息不能完整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的,应提供相


关说明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


36


三、供应商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日期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


注:


1、本表后须附须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及实施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合同信息不能完整反映


相关信息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


37


四、其他


38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39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序号


技术要求


(条款号)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1


2


3


4


5 ……


注:


1、本表即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0


二、实施方案


供应商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2、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4、项目管理计划与安排


5、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41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其他文件


4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一、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


递交、撤回、修改 2020 年度江苏省“十四五”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编制项目


2021ZFJ-FW01 标段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


委 托 代 理 人: (签字)


年 月 日


44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


1、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建议附彩色复印件)。


45


三、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0 年或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一


年不需提供)。


46


四、履约能力书面承诺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


单位还同时声明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


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相应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7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的复印件。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8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49


七、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供应商自拟,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截图。


50


八、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请


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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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附相关证明材料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