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一十一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垂直起降复合翼无人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BDCD20200701)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将特定金额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编制不严谨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