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BDCD2020070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垂直起降复合翼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品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胜利北街217号润色景园4栋3单元5楼506室
被投诉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当事人: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0年11月16日